农药零售 发表于 2019-11-12 15:56:57

一个关于含磷化肥农药的“乱作为”!政府禁售,经销商被要求自行处理,损失没人提

网上近日传出一份《关于紧急推进大敦断面水质达标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个发自10月30日、盖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农村发展与管理办公室”大印的通知,明确要求“即日起新塘镇地区所有农资店一年内不得销售和使用含磷农药和化肥”,对“违规”的“责令限时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上报处理。但对由此给经销商造成的损失只字未提。

《农资导报》记者第一时间多次电话联系该通知的发文单位试图了解情况,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均以“不了解情况”“负责人下乡”予以回复。

随后,记者联系到新塘镇当地的一位肥料经销商。他向记者表示,接到这样的通知很是意外,但更多的却是无奈。他说,10月30日接到通知去镇上开会,然后就得知要在11月5日前自行处理自己店里所有含磷的肥料、农药。先不说货的多少,要把货退给上级经销商的话,光搬运费每吨就要30元,具体运费要看距离的远近。这些钱都是自己出,目前并没有相关的补偿说法。这位经销商还告诉记者,去年他的店里因为被水淹,很多货的销售都受到了影响,直到今年9月底才又进了一批货,没想到10月30日就通知不许卖了。他还告诉记者,这个政策涉及新塘镇十多户农资销售店,但没有听说周边的乡镇有同样的禁售要求。

一位负责该地区农资业务的人士向记者表示,该镇的农资销售店被要求将货“退回去”,但并没有什么补偿政策,涉及的门店都不知道找谁申诉。

记者发稿前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官网上输入“大墩断面水质”关键词搜索,得到最新的一条信息是11月5日来自《增城日报》的一篇报道。报道提及,增城区水务局在围绕东江北干流大敦断面水质达标的问题上,采取了多种治理措施,但并未提及要禁售化肥、农药。








链接网络资料显示,新塘镇隶属于广州市增城区,位于珠江三角洲东江下游北岸。该镇2018年入选当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前100名,2019年排名第5。全镇耕地总面积21313亩。其中,水稻3300亩、蔬菜11000亩、水果种植面积5500亩、甜玉米1500亩。水南白蔗、田心马蹄、东洲粉葛、西洲香蕉、雪槐子荔枝等传统名优农产品均出自该地。通知中提到的大墩是该镇的一个村,紧邻东江。

快评这是典型的乱作为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地方政府在规范经济和社会发展时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而广东这个镇农村发展管理办公室发布这个通知就是典型的乱作为。

首先,禁售含磷农药化肥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依据,完全是该部门自说自话。为了保护水资源,中国部分省份和城市确实出台过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地方性法规,但国家或者广东省并未出台过任何禁止销售含磷农药、化肥的相关政策。其次,这个禁令一点也不科学。氮、磷、钾是农作物生长不可缺少的营养元素,起着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众多含磷的低毒农药也是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该通知简单地将含磷的农药、化肥一禁了之,那当地的农业生产中缺少的磷拿什么来替代呢?再次,记者还注意到,该通知的禁售期限是一年。如果一年后,大墩断面水质依然不达标,难道要求该区域的农民以后也不准种植任何有可能使用含磷化肥、农药的作物吗?最后,这个禁令根本不可能禁止当地的农民使用含磷的化肥农药。当地的经销商不销售,农民可以从别的地方购买和使用。那这个禁令到底要达到何效果呢?政府作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管理和服务组织,不作为当然不行,但乱作为也是不行的。我们期待新塘镇有关部门能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改正禁售含磷农药化肥的行为。

文章来源:农资导报   原创作者:翟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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