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伙伴合作内容及原则
战略合作伙伴合作内容及原则2012年08月03日 浏览: 6次
总则甲方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特制订相关协议如下:
1、 定义
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1.1 “中国农村商务信息平台”由北京川海道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域名为的网站。
1.2战略合作伙伴是指与“中国农村商务信息平台”签署本协议的客户。
1.3资源体系是指由“中国农村商务信息平台”自己开发建立的所有体系(包括但不仅限于物流、金融、仓储、销售、终端信息平台、手机平台等等)
1.4合作范围是指双方同意在各自现有和拟拓展的经营范围内,在符合市场化前提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择对方为合作对象,在双方各自进行的竞争性项目招标或比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为合作伙伴。双方愿在市场开发、产品销售、物流仓储、金融管理、数据信息、资本运作、业务开发、资源利用等领域缔结战略合作关系。
1.5合作方式是指包括在双方和(或)双方子公司间系统体系服务、管理输出、服务外包、品牌授权使用、信息系统等。
2、申请“中国农村商务信息平台”战略合作伙伴
2.1注册成为“中国农村商务信息平台”网站会员用户。
2.2填写《中国农村商务信息平台战略合作伙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3中国农村商务信息平台对“申请表”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2.4考察通过后双方签订“中国农村商务信息平台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3、合作内容
3.1企业宣传:中国农村商务信息平台要根据战略合作伙伴的市场规划和产品销售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固定区域内以最快、最高效的宣传手段进行宣传推广,系统资源充分利用。
3.2.产品销售
3.3物流仓储
3.4金融系统
3.5管理体系
3.6资源共享:双方同意,共享销售渠道、客户资源以及内外刊、网站传播渠道,并在各自网站进行友好链接。在双方所进行的营销活动中,同意为对方提供方便其自我宣传的便利条件。双方业务活动中的政商界关系与资源客户资源,只要不涉及彼此竞争性关系的,可以相互提供信息资源共享。对于直接或间接提供客户资源从而促成对方业务或交易或使对方直接受益的一方,另一方可考虑给予其一定报酬。
4、合作原则
4.1双方的合作遵循互利共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所有合作方式与合作内容的确定均以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前提。
4.2双方合作时涉及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产品或劳务服务时,有关费用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办理,受益方应当给予产品或劳务服务的提供方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的合理幅度的优惠与结算条件。
4.3双方合作中的分歧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一方若违约但尚未构成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协议)所规定的合同(协议)解除条款时,双方均承诺不在未进行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前另行选择可能损及对方合作利益的竞争性项目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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