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远镜 发表于 2012-9-2 12:12:37

“黄金大米”的前世今生大揭秘

本帖最后由 望远镜 于 2012-9-2 12:17 编辑

    2012年8月31日,国内一些网站刊发“美国一科研机构选取湖南省衡阳市一所小学的学生进行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的报道。结果,中国国内举国震惊了!大众开始质疑,专家出来辟谣,那么,黄金大米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今天我就来给大家做一个剖析,希望作为农资人的我们,有一个宽泛的了解!
一:黄金大米,到底是什么?    黄金水稻”是“转基因作物”的“超级植物”,它拥有的特殊能力是“胡萝卜素超合成,米粒内超富集”。胡萝卜素是合成维生素A的材料,人体可以通过吸收胡萝卜素来合成维生素A,从而防止夜盲症、麻疹等疾病。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每年有大概25万到50万的儿童因为维生素A缺 乏而失明,其中的一部分还会失去生命。他们中的绝大部分生活在发展中国家。胡萝卜,西红柿等蔬菜,以及肉,黄油和牛奶是富含维他命或者其合成材料的食物, 这些富含维生素食物可以经常在城市里寻常人家的日常餐桌上见到,但是现在不发达国家和我国农村和偏远地区的餐桌依然不可能摆上这些营养丰富的食物,2000年的国内调查表明,零到五岁的儿童体内维生素A缺乏率仍高达11%,他们大部集中在农村和偏远地区,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有像蜡笔小新一样因为不喜欢吃胡萝卜的孩子,他们很可能也缺乏维生素A。科学家们把拯救这些可怜孩子的希望,寄托在了“黄金水稻”的身上。在三年前,这个希望变成了现实。
   “黄金水稻”一代的胡萝卜素含量的确太低了,以至于让人很怀疑它将来在农业生产上的作为。不过在德国佬Potrykus的研究下,第二代黄金水稻已经面世,目前,负责培育“黄金水稻”二代的Syngenta公司捐献出了“黄金水稻”二代的发明权,在Syngenta公司Dubock的斡旋下,所有“黄金水稻”涉及的专利的所有者都宣布了放弃其专利权,“黄金水稻”将无偿地提供发展中国家农民使用。
“黄金水稻”的人道使用条例包括了以下:
一、在发展中国家使用,发展中国家是指由联合国粮农组织所指定的低收入,粮食不足的国家,中国在此列中。二、供贫下中农使用,贫下中农是指年土地收入少于一万美元的农民三、此项技术可根据需要使用在其他作物上的种子或者胚乳上,但是使用此项技术的植物必须是被广泛使用的农业品种四、种子销售时不应收取因此技术而产生附加的费用,即和普通种子保持同一销售价格五、在贫下中农的允许下可以由国家进行销售,以满足城市需求六、农民可自行繁育下一代种子,即农民拥有种子的所有权
    这个一个伟大的协议。在这个多方协商制定的人道主义条例的保护下,“黄金水稻”似乎应该“前程似锦”。然而作为第一种需要直接整体被食用转基因作用部位的转基因作物,人们对它的安全性并不放心。以往的“转基因作物”,特效基因所产生的外源物质并不富集在它们将被人类使用或者食用的部分(如转基因棉花和大豆)。激进环保组织剧烈地反对“黄金水稻”,认为它并不是必需的,而且有可能影响人类身体健康。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也对此项技术的使用深表疑虑,帝国主义列强们把鸦片叫做“赛神仙”,只出口不内销的事情也不是没干过。这种“不放心”一方面来自于对科学的不完全信任,即使“黄金水稻”对环境,对生物安全,对人类 健康等方面已经被充分地研究;另一方面,任何国家都对别的国家,尤其是有“前科”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免费施舍”,报有深深的戒心,从而不愿让这些技术随意地使用在一个国家的根本-农业之上。

二:为什么要在中国做黄金大米的实验?    据官方的解释是这样的:是因为他们营养摄入很丰富,体内不缺维生素A,做了也没用。所以,就只能从缺乏维生素A的亚洲、非洲一些国家的儿童身上做这个实验,譬如中国,2000年的调查表明国内0-5岁儿童维生素A缺乏率达11%。中国是“黄金大米”重要受益国。    该试验是中美合作项目、联合实施,是十一五国家科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之一。中方参与方及其职责分别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妇幼营养室:组织研究和收集样品;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调和监督研究;浙江医学科学院:评估研究设计和监督研究。    经核实,2012年8月31日,“绿色和平组织”发表文章某些论文所依据的试验用中国儿童做志愿者是非法的,本人找来资料和大家分享:
1、所谓“中国农业部和浙江省农业厅早在2008年就已经叫停该实验”,查无实据。
2、该试验是中美合作项目、联合实施,是十一五国家科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之一。中方参与方及其职责分别是: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妇幼营养室:组织研究和收集样品;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调和监督研究;
——浙江医学科学院:评估研究设计和监督研究。
3、该试验属营养学研究(比较“黄金大米”、菠菜、胡萝卜素b油胶囊等)、并非生物安全或毒理学研究(这些试验早已在美国做过了),且在充分医疗健康保障前提下仅持续1个月左右,对志愿者的长期健康并无影响。
4、选择在中国进一步试验的原因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儿童普遍维生素A不足(VAD)、且中国人主要吃大米,若能通过“食补”自然补充维生素A,现实意义显著且重要。
5、该研究流程和协议经过浙江医学科学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家长和学生(志愿者)全部知情并同意。
6、研究者、作者与“黄金大米”均无利益关系。

三:衡阳否认美方用当地儿童做转基因大米试验    据衡阳市政府调查,2008年3月,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接受湖南省疾控中心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委托的课题“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 的效率研究”,选取了68名学生进行分组比较试验,参加实验的学生所食用的全部食品均在本地采购,全部实验过程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监控。试验之前,学校两次召开家长会议,分别签订了告知通知书。实验中未涉及转基因大米及其他转基因食品。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证实:“课题实施中没有使用转基因大米及任何转基因食品,所有原材料全部在当地采购,课题完成后,所有现场资料已上交课题负责方(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在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进行的此项实验,未与美国及境外的任何机构发生直接关系。    调查组已与参与此项实验的其中两名课题人员取得联系,他们也证实了上述情况。

四:黄金大米到底安全不安全?    这个问题官方给出了解释,证明是安全的,并且美国人吃转基因吃的最欢,但是这里面的事情错综复杂,扑朔迷离,作为一个普通的民众,基本都无法辨解,作为一个农资人,只是希望我们从事的农业工作能造福更多的人类,能为国家的农业事业做点自己的贡献,至于黄金水道的安全不安全,我相信,日后,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么一天!本观点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任何政治立场!谢绝跨省!

中国农资联盟 发表于 2012-9-11 12:44:10

进展:中疾控涉案研究员停职调查

按照卫生部2007年颁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人体试验的先决条件是在完成大量临床前研究,证实其安全性、有效性,经食品或药品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临床试验的批准证书,然后经过伦理委员会批准,再经受试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后,才可以开始人体试验。此前,也就是9月5日发表的调查结果中称,卷入此事的中疾控研究员荫士安称该项目是美国与浙江医学科学院的合作项目,且已经过了浙江医学科学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浙江医学科学院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确实审查过,但该项目并未在审查期限内实施。
调查结果显示,论文第三作者、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在我国的主要合作者研究员荫士安前后说法不一致,目前,中疾控已停止其工作,责令接受调查。
此前调查中,荫士安曾表示,在美国的论文发表前,他收到了《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的论文发表通知,签字同意发表。但同时,他又表示,关于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负责的项目研究中,是否使用了“黄金大米”,并不知情。这两个说法显然矛盾。
中疾控表示,中心科学审查委员会已联系论文责任作者汤光文,要求提供论文所述研究的相关材料和详细实施过程说明;同时要求美国塔夫茨大学对该项目开展调查,并提供详情报告。
中疾控还称会对该论文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hsrm 发表于 2012-9-14 15:04:48

为谋要在中国做实验?为谋要用人做实验?为某试验单位不公布一下科研费多少?谁提供的?

农资营销 发表于 2012-9-17 11:09:15

      记者日前查阅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的网站,发现登载有黄金大米做过的所有试验,其中注明有两项在中国进行的:“在一小群中国儿童用氘标记的黄金大米进行喂养试验是非常成功的”、“在中国进行的成人喂养试验是为了测试脂肪在饮食中的影响”。

  9月9日,记者以普通质询者的身份给该组织发函,希望了解在中国进行的两次黄金大米喂养试验详情。“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行政秘书兼黄金大米工程负责人Adrian Dubock回复了名为“黄金大米在中国喂养试验的协议、流程与结果”的资料。称该资料选自2009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一次学术会议报告。资料上有汤光文和荫士安的署名。

  资料称美国塔夫茨大学在中国先后进行两次黄金大米喂养试验,试验标注地为山东和湖南。试验时间、方式和具体受试人群,资料未有提及。资料强调“我们相信黄金大米是安全的、其维生素价值对人类贡献巨大”。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此前公布的情况,汤光文负责的“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项目,通过了美国塔夫茨大学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项目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胡萝卜素在儿童中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该项目中方负责人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王茵,荫士安以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客座研究员身份作为协助研究者参与。中国疾控中心称与此试验无关,“营养食品所没有与该课题合作各方签订合作协议”。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荫士安与汤光文曾于2007年7月在一篇公开发表的博士论文上作为指导教师共同署名,该论文标题为“植物来源β-胡萝卜素在人体内转化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论文称在山东济宁选取三个村庄进行人体喂养试验,所用氘标记的菠菜也是汤光文从美国携带。此试验是否是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提到的在中国的成人试验,尚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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