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财富 发表于 2013-10-18 15:54:51

应对伪劣农资 源头治理是根本

应对伪劣农资源头治理是根本
                                  新农村财富杂志   文/刘红
    农业生产资料对农业发展至关重要。农资纠纷处理不好不仅经济损失大,还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前些年,各地因假农资坑农产生的集体上访、围堵政府机关等事件屡屡发生,各级政府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代价。
    近年来,农资市场秩序大有好转,假冒伪劣农资坑农伤农现象越来越少。但笔者采访发现,农资市场一些新的问题正成为一些不法企业和个别政府部门、检测中心等机构非法牟利的手段。
    近来,农资市场流行几大不合常理的“怪现象”:违法农资经销商被罚,农资生产企业给“补偿”现象;农资生产企业与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穿一条裤子”现象;个别政府部门人员在企业“驻而不监”现象;化肥企业贴牌生产“只收钱不监管”现象。
事实上,如今国家对农资的打假力度并不小。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查获假劣农资7000余吨,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年年打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怎么就管不住那些黑心商人?
   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低,往往是打假声势大时,假农资“躲”一阵子,风头一过,又慢慢地“冒”出来;刚打完旧“假”,新“假”又冒出来,制假售假屡禁不绝。
    农资行业之所以出现以上“怪现象”,原因是管理不到位。一种农资多头管理,质监部门管生产,却不管虚假标注;工商部门管流通和虚假标注,却进不了企业的大门;农业部门缺乏执法手段,从而产生监管“空当”。
    如何应对农资“怪现象”?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哪个环节出问题严格追究责任,让护假者现出原形,让制假售假者无处藏身。源头治理是根本,要把住生产质量关,不能等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再去追查,应出台新型产品相关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实行质量“驻厂监管”制度,对产品批次质量责任追究。销售环节应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农资销售的进入门槛,不能“千家万户搞经销”,探索连锁经营模式,进入市场的农资产品要实施可追溯制度。
如何解决假冒伪劣农资不断出现的难题?笔者认为,源头治理是根本,不能等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领域了再去追查,这是舍本求末。把生产企业的质量关把住了,伤农害农现象就会少得多。他们建议质量监督实行“驻厂监管”制度,大企业至少一企一人,中小企业多企一人,真正承担监管责任,并实施产品批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否则容易责任不清。
   严惩坑农行为就是护农。建立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才能让合法经销者安心经营,让农民不再揪心,让我们早日还农民一个放心的农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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