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med66 发表于 2016-1-21 21:47:32

农资检测“合格报告”给钱就卖 底气从何而来?

      农资产品质量检测旨在保护农民利益、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但这项工作当前在一些地方存在不少问题,乱象丛生。有的检测机构权力寻租,为企业开具虚假合格报告赚钱;有的把作废标准当检测依据,为非法产品披上合法外衣(2016年1月20日半月谈网)
  一方为了以劣充好,以假冒真,便花“小钱”买回 “符合”国家认可标准的“合格报告”,然后大赚一笔。另一方手握农资检测的“特权”,“八字衙门两边开,有礼无钱莫进来”,那怕你质量再好,没有钱休想拿到“合格报告”。相反,只要你给钱,质量再劣也能拿到“合格报告”。如此“合格报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了群众利益。
  随着农村大量家庭农场和各种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涌现,农业生产进入了规模化经营的时代,劣质农资对农业生产将带来致命打击。国家千方百计确保农资质量,以促进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却让这些质量检测部分的“硕鼠”们打开了农资质量控制的缺口。
  对农资进行质量检测,是国家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产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重要职责,然而,少数为农资质量把关的质量检测人员,却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公然无视法纪,用手中农资检测的“特权”,大搞权钱交易,中饱私囊。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每一个公职人员的职责,在举国上下反腐败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形势下,居然还有人胆敢顶风作案,值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不合格农资出具假“合格报告”,充分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要让这种假“合格报告”绝迹,就要亮出党纪和法律之利剑,严惩敢于以身试法者,使造假者不敢再造假;就要拿出“盲检”和建立“第三方平台”等绝招,将检测人员与被检测对象分离,使假“报告”不能产生;就要祭出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之法宝,公开检测全过程,实行阳光检测,使假“报告”不敢再产生。

medmed66 发表于 2016-1-21 21:48:43

      50岁的张斌(化名)是豫南某县工商局经检队长。接受采访的时候,他正带着队员在当地一家农资门市部执法。根据新近出炉的抽检报告,该门市部销售的“鑫方圆”牌复合肥多个项目不达标,属于典型的假冒伪劣产品。(1月20日中国网)
  据介绍,豫南某县工商局曾经在农资执法的例行抽查中,向山东一家产品质量检测公司送检一批肥料。谁知不久后肥料厂家反馈,检测公司私下向其要价5万元,表示可以根据需要给出检测结果。农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是保证农资产品合格的重要部门,如果检测机构见钱眼开,给钱就卖农资产品“合格报告”,这样的检测机构是助纣为虐,绝对是不合格的。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可是,当制假造假泛滥成风,假冒伪劣产品的触角延伸到农民播种用的种子、化肥、农药时,我们就不得不在这个耳熟能详的箴言后面加上一个问号。农民用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买回了各种农资,辛辛苦苦地劳作了一年,在收获的季节里庄稼却因农资问题导致欠收甚至绝收,欲哭无泪,还能享受到丰收的喜悦吗?农民依靠种地,原本没有太多的收入,若再被假冒伪劣农资坑害,别说发家致富,恐怕吃饭都会成问题。
  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些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却完全可能有堂而皇之的正规“合格报告”,是相关机构检测合格的合格产品,有合法的外衣,你让老百姓如何去辨别真假。如此看来,相关部门在整顿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同时,必须从严治理农资的检测机构,要实行企业准入制,淘汰徇私舞弊的检测机构,特别是要对那些权力寻租,为企业开具虚假合格报告赚钱的检测机构零容忍,实现优胜劣汰的良好态势,这样才能够给检测机构套上“紧箍咒”,防止他们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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