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瓜者 发表于 2016-7-18 13:57:57

江苏海门江乐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股东们的血泪控诉信

尊敬的海门市政府领导:
我们是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的几十个小股东,江乐农药化工公司在去年年底,被陈新宝和李树忠私自变卖,我们的原始股份却不知去向,几次讨要都没有结果。现将我们所掌握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陈新宝,男,中共党员,原任海门市农药厂工会主席,后任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再任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联系方式:13951333326

李树忠,男,中共党员,原海门市农药厂董事长,后任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学有限公司董事人,再任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联系方式:13951331678

1、侵吞国有资产
海门市农药厂,在破产前是国有企业,后对农药厂进行改制,改名为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学有限公司,员工们各投了五千元作为股份,但在后来资产清算时,并没有归还员工的股份,也没有公示,股票一直持有在员工手里。即使公司破产也有残值,也属于国有资产,但却被陈新宝,李树忠等人私有化操作,变相成为其私有资产。

2、私用废弃的公章,侵吞股东的私有股权。
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学有限公司又进行破产清算,一半划给了江苏英力科技有限公司,一半划给了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又进行投股,并持有江乐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股权。

现在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已被变卖,所有小股东均不知情,股东代表前去讨要说法,董事长说要进行资产清算,公司连年亏损,有钱就还给点,没有钱就只好没有了。

但是,他们自己的股份却在扩大以后,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提取了。

从工商部门调取的资料显示,公司的股权在2015年1月19日已有变更,但我们到目前为止毫不知情,陈新宝到利用作废农药厂工会的公章私自变卖了我们股东的股权,并且资金的去向不明。

我们股东找董事长讨要说法,李树忠则说工会是原来国有企业的持股会,可以代表我们股东进行决议。持股会是国有企业遗留下来的权限模糊的一种组织,存在的依据是公司必须是国家控股的企业才能够存在。再说,持股会也没有权利变卖我们股东的私有财产,此为变相利用虚有的组织盗卖股东股权,并窃为私有。

3、陈与李涉嫌商业诈骗。
2014年10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上,应到股东4名,实到股东4名,其中所谓一名股东签字处,盖的是海门市农药厂工会的公章,我们追问是谁盖的这个公章,李树忠说,这是他们合法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终止时,该企业的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海门农药厂工会已被撤消,公章也随之人失去法律效力,现在陈新宝却还在使用这个公章!

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注册资金100万。在2014年10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上,“公司现有股东及股东出资额、持有公司股权情况中,

海门市农药厂工会出资29.6万元,持公司2.96%的股权;

李树忠出资460.5万元,持有公司46.05%;

陈新宝出资335万元,持有公司33.5%股权;

陈桂芳出出资174.9万元,持有公司17.49%股权。
一)        公司原始注册资本100万元,李树忠和陈新宝,也只是各自投了五万元的股份,现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董事会从来没有开过股东大会进行告知,私自进行了虚假增资扩股,违反了公司法。

二)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在公司新增资本时,除非全体股东同意作出其他安排,在公司增资时,原股东享有按照实缴出资比例的优先认缴权。”

三)        李树忠和陈新宝,作为一个连年亏损企业的老总,何来几百万的资金进行增资,并且,他们的家属也只是普通的职工,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在这次公司的转让中,已各自提取200万和145万的现金。

四)        在几年前,公司的三个大股东,曾用欺骗的方式,从其他股民手中以100元换取1000元,骗得了更多的股份,现在他们却以每份10000元转让给了上海投资方,并已经支取现金。其中陈桂芳的174.9万,就是当初用一百元换购一千元的17.49%的股份,陈桂芳作为一个普通财务人员,最初的股份也只有几千元而已。

五)        海门市农药厂工会出资29.6万元,工会的这部分资金在2014年10月18号已被出让以后去向不明,股东们多次讨要未果。

六)        我们剩余的几十个股东,共计29.6万的股本,却是血本无归,多次讨要说法,从未答复。29.6万是我们股东的原始股份,投资20年从未分过红,现公司作价变卖,股权消失无踪,我们又上哪里讨要说法去。

以上材料均为属实,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进行核实、查处。

上访人:见附表。
以上是我们曾经到处投诉的举报信,可惜没有任何部门作出答复。我们到了海门总工会,总工会纪委说:海门农药厂早已不存,工会也就自行消失,海门农药厂工会的公章也失去了法律效果,我们要求他们能不能收回工会公章,总工会却说他们没有权利收回工会公章,但明确告诉我们,这个公章已没有法律效果,让我们去信访办,因为此事是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不属于他们管。

我们又拿着材料到了信访办,信访办回复我们,此事可以向纪委反应举报,于是我们又去了海门市三厂纪委,结果三厂纪委书连看也没看,就说这事没有证据,不好办。我们只好失望地离开了,那我们现在要去哪里维权呢?

2016.3.18号,江乐公司重新开业了,所有的小股东们群情激奋,拉起横幅去公司门口维权,但公司领导依旧拒不回复我们,有人说我们为什么不把事情闹大,现在的社会事情不弄大是无人出来管这事的。我们这些小百姓,虽然对此事怨恨非常大,但还考虑到就算维权也要合情合法,可是合法的途径却始终解决不了这事,不知道这世上还有没有王法,有没有人能够管管这帮黑心的人。

注:李树忠是江乐公司董事长,陈新宝是江乐公司总经理,陈桂芳,是江乐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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