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识假辨假及投诉处理小常识
农资识假辨假及投诉处理小常识目前,市场上农药产品中,除假冒厂名、厂址及品牌等冒牌农药外,假劣农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不含农药有效成分,对病虫害基本无效果。
(二)随意乱加农药成分,形成“多元复配”产品。
(三)在产品中添加禁用农药成分,或者限用的高毒农药成分。
(四)标签标明的成分与产品不符。有的产品不含标签标明的农药成分,而加入的是其他农药成分;有的产品特别是复配农药,其中一种成分(一般价格较低)的加入量较大,而不含另一种成分(一般价格较高)。
如何鉴别假劣农药?
农药质量的鉴别,最可靠的方法是作产品质量分析,但这项工作一般要由专门机构进行,农民朋友可通过简单的方法作初步判断。
(一)查看农药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具体内容在前面已作了详述。
(二)查看出厂时间,看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一般农药产品保质期为2年,个别产品为3年。超过保质期过长,就会减效或失效。
(三)要检查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是否清楚,有无涂改现象。
(四)要查阅生产厂家是否为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三证”是否齐全、真实。
在购买农资时,“四要,四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经营证照齐全、经营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商店或兽药专营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经营的农资。
(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和商家的推荐。
(三)要购买合法农资产品。不要购买非法和国家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投入品。
(四)要索取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
在使用农资时,“三要、三不要”
(一)要使用合法农资。不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化学物质。
(二)要合理使用农资。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标明的使用范围、要求和注意事项,听从农技或兽医人员指导,遵守种养技术规范。不要违规使用农资。
(三)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注意查看农药、兽药包装上标明的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不要出售未达到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农畜产品。
农民投诉农资纠纷应掌握哪些证据?
农民使用农资后,如果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甚至造成损失,可以向工商、质监等部门投诉,应注意收集的证据包括:购买所用农资的有关凭证;使用农资的包装物、标签、使用说明书及经营者提供的有关资料等;所用农资的使用记录及所剩余的农资;邀请有关技术人员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及时向经销者反映情况,并要求使用同批次农资进行验证;对所使用的农资送有关质检单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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