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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版主 发表于: 2013-4-20 16: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主”,还是租佃制来经营土地啊。


地主土地所有,租户分散经营。

租户分别租种,佃农自主经营。
地主收取土地租金,租户缴纳土地租金。

租户和佃农,都是自负盈亏,自己负责种植,自己承担风险。

地主+租户+佃农,最终还是家庭成员来经营土地。

地主,不是有限公司。
地主,也不是现代企业。

地主本人,还是个体户,还是家庭而已。

地主,也不是现代企业制度啊。

熊兴平——反思者
农中仁者 发表于: 2013-4-20 16: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xxingping 发表于 2013-4-20 16:44  农之港湾 back
1100斤吧???!!!

是的1100斤,哎,搞错了,抱歉了,工资那些算下来,我感觉也比我自己中强啊。

点评

是地主,不是企业,不是公司,不是集团。 地主出租,佃农租种。 各自负责,自负盈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20 17:03
联盟版主 发表于: 2013-4-20 17: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之光 发表于 2013-4-20 16:51  农之港湾 back
是的1100斤,哎,搞错了,抱歉了,工资那些算下来,我感觉也比我自己中强啊。



是地主,不是企业,不是公司,不是集团。

地主出租,佃农租种。

各自负责,自负盈亏。
熊兴平——反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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