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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4: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河县头铺镇居民万小毛在当地经营一家农资店,他先后两次从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控股公司”)购进的复合肥(见右图),经当地质监部门检验都不合格。遭受损失的他要求该公司赔偿,可一直没有结果。
  万小毛购买的复合肥品牌为农之芯,包装袋上显示生产商为中农舜天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厂址在山东省沂南经济开发区。
  近日,万小毛告诉记者,2014年,他经同行介绍,认识了中农控股公司业务员余宗先,通过余从该公司购买了80吨复合肥。当年销售时,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抽检,抽取了他的复合肥样品,并委托五河县质监所检验。
  五河县质监所检验的结论是:实测结果总养分为44%,标准规定≥45%,单项判定为不合格(见下图)。万小毛说,当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他6000元罚款,这笔钱中农公司帮其交付了。 “我的肥料全部卖给了农民,农民将肥料用到小麦上,小麦没有表现出异样,因此没有赔偿。 ”
 农资曝光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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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万小毛再次从中农控股公司购买了农之芯牌复合肥40吨,其中他请经营农资店的朋友秦兵帮其销售了10吨。
  2015年7月,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秦兵销售的复合肥,并取样委托五河县质监所检验。记者在检验报告上看到,复合肥氯离子实测结果是15.8%,标准要求为≤15.0%。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按GBI5063-2009标准,检验不合格。
  “这次,我被罚了4000元,中农公司一开始答应这笔罚款由他们出,可是到现在也不兑现。 ”万小毛说,2015年进的这批货由于质量问题,农民施用到菜地,导致蔬菜长势不好,颜色难看,口感差。蔬菜卖不掉,他为此赔了1万余元。同样,这笔赔款该公司也不愿承担。
  两次进货,两次出现质量问题,万小毛不想再卖该公司的肥料了,他要求中农控股公司将预付的3万元货款退还,遭到拒绝。不退钱那就给货吧?他请求对方发货,可公司只发来2万多元的货。
  就上述问题,记者联系该公司业务员余宗先核实。余不愿详细说明,只是说如何处理集团公司有总体安排。记者询问其集团公司电话号码,但他不愿提供。
  记者从中农控股公司网站上查到该公司号码,多次拨打,仅一次打通,一女士接听后,记者向其说明了采访意图,并让其转告公司有关领导,可截止发稿,记者也没有接到该公司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
  据中农控股公司网站介绍,该公司是一家拥有60年经营历史的大型央企,是国内最大化供应商和农业生产综合服务商。如此大型企业,生产的复合肥质量出现了问题,理应积极承担责任。
  对此问题,我们将继续关注。
安徽日报 农村版 记者 王明存

发表于: 2016-1-6 09: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农资曝光 1正常。这也叫不合格?

点评

老总这是几个意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7 22:10
发表于: 2016-1-7 22: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头老赵 发表于 2016-1-6 09:03
正常。这也叫不合格?

老总这是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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