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民 发表于 2015-9-16 09:07:09

41个作物种子品种被农业部强行退出(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5号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经第三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以及为期60日公示,并经主任委员会会议审核同意,决定退出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京福1优527、禾盛玉6号、新陆早21号、中黄41等41个稻、玉米、棉花、大豆品种,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经营、推广。

退出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

序号品种名称审定编号育种者
1京福1优527(区试代号:京福优1527)国审稻2006002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
2Y两优20国审稻2007001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龙优673国审稻2007002广东农作物杂种优势开发利用中心
4K优213国审稻2007018四川省嘉陵农作物品种研究中心四川省农科院泸州水稻高粱研究所
5Ⅱ优1069国审稻2007021江西省种子公司
6甬优5号国审稻2007032宁波市农科院作物所宁波市种子公司
7中作0201国审稻2007036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8津粳优116国审稻2007038天津市水稻研究所
9盐粳68国审稻2007040辽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
10铁粳7号国审稻2007043辽宁省铁岭市农科院
11辽星17国审稻2007044辽宁省稻作研究所
12吉粳110国审稻2007045吉林省农科院水稻所
13吉粳108国审稻2007046吉林省农科院水稻所
14长白15号国审稻2007047吉林省农科院水稻所
15通禾832国审稻2007048吉林省通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16通丰8号国审稻2007049吉林省通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17两优0293国审稻2006045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18川优727国审稻2011027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农业部
2015年9月2日
随着新一批品种退出市场,大家对品种退出制度产生关注。什么样的品种必须退出?由谁评定?我们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负责人,他们就以下问题做出了解答:

品种退出的依据是什么?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审定通过的品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
(一)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点的;
(二)种性严重退化的;
(三)未按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的。

品种退出由什么机构评定?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品种退出由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议,品种审定委员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每届任期5年。

品种退出需经过什么程序?
品种退出有四个程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各作物专业委员会提出建议和初选名单,投票确定初选名单,主任委员审核、公示,公告。

我国品种退出始于何时,共退出多少批次?
我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从2008年起,每年都会公布一批退出品种。2010年公布了两批,2015年至今,已公布了第九、第十、第十一批退出品种名录。此外,第十一批“停止推广的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被更名为“退出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

宣布退出品种何时完全退出市场?
农业部品种退出公告中注明,退出品种种子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满一年停止经营、推广。之所以以一年为期,是因为品种退出公告公布时,有些品种的种子已经生产,这样规定可以物尽其用,尽量避免企业和农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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