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该方案对明年化肥出口利好多多。 2013年继续对部分化肥征收特别出口关税。其中,氯化铵、尿素、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淡季出口暂定税率2%;旺季(1-6月,11、12月)特别出口税率为75%,尿素淡季出口基准价2260元/吨。重过磷酸钙、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其他矿物磷肥或化学磷肥暂定税率5%,64%淡季出口基准价3500元,57%淡季出口基准价3200元;旺季(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特别出口税率75%。氯化钾、硫酸钾出口税率为2000元/吨;其他钾盐和钾肥征收30%的暂定税率和75%的特别关税。三元复合肥征收5%的暂定税率和75%的特别关税。其他含氮磷两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和其他肥料暂定税率5%;旺季(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特别出口税率为75%。 与2012年出口关税政策相比,新关税政策对尿素、磷铵和二元肥出口均有利好,二铵利好尤甚:尿素淡季出口关税由7%下调至2%,淡季出口基准价上调160元至2260元/吨;二铵、一铵淡季出口关税由7%下调至5%,淡季出口窗口期延长1个月(5月16日~10月15日),64%二铵淡季出口基准价上调100元至3500元,57%二铵出口基准价上调300元至3200元;NP二元复合肥出口税率和窗口期与二铵相同。 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关税由以前的7%降到了现在2%,降低了5个点,这对于刺激我们肥料的出口有很大的作用,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现在肥料已经严重的产能过剩,下降了5个点的关税,可以刺激我们的产能,让过剩的产能通过出口来释放,据目前估计,国内化肥涨价的可能性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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