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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制剂在分装和使用的过程中都有可能产生交叉污染,在分装过程中共用设备中物料残留、场地、物流等环节可能造成农药活性污染,也有可能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共用生产工具、工具没有达到清洁要求,生物专家认为农药交叉模式有四种较为常用: 1、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有机合成农药之间的交叉使用。如在白菜生产上防治菜青虫,可交叉使用Bt乳剂、鱼藤精、灭幼脲、百树菊酯、敌百虫。 2、喷雾剂与熏烟剂的交叉使用。在保证蔬菜的正常生产中,要善于利用温室、塑料(10705, -30.00,-0.28%)棚密闭性好的特点,除常用药剂喷雾方式外,可交叉使用熏烟的药剂施用方式。 3、保护剂和内吸剂的交叉使用。比如蔬菜的霜霉病,在未发病之前和开始发病后要使用的农药要有所不同,需要交叉使用。 4、其它方式的药剂交叉使用。使用农药时,药剂的茎叶处理与土壤处理交叉使用;不具杀卵活性的杀虫剂与杀卵剂交叉使用。 合理混合使用农药,可节约人力、时间外,还能达到兼治、增效和延缓抗药性的目的。 但与此同时,提醒广大种植户,农药混合要建立在混合后不破坏原有的理化性状,防治效果互不干扰或有所提高的基础上。混合使用农药时要注意,菌类的生物农药与化学杀菌剂不能混用;有机磷类、菊酯类杀虫剂,以及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同类性质的农药不可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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