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发展畜牧业的启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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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0-11-5 2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丹麦概况

丹麦面积为4.3万km2,人口540万。全国分14个郡,275个县和格陵兰、法罗群岛两个自治领。海岸线长7 314 km,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年均降水量860 mm。丹麦有10万人从事初级农业生产,10万人从事食品加工业。农牧业总产值高达600多亿克朗。丹麦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世界领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业强国。

在丹麦农业中畜牧业占主导地位,畜牧业产值395.8亿克朗,占农业总产值的66%。丹麦人均肉类占有量居世界第一,猪肉、牧草种子出口量居世界第一,奶酪和黄油出口量居世界前列,畜产品的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78%。农场主的收入中77%来自畜牧业,23%来自种植业。种植谷物主要是为畜牧业服务,年用饲料谷物约520万 t,食用的仅46.5万 t。在畜牧业总产值中,养猪业占43.7%,奶牛业占34.5%,肉牛业占11.8%,其余为养貂、养马和家禽业,约占10%。

丹麦养猪及猪肉产业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给屠宰、肉类加工和饲料行业带来3.1万人的就业机会,并成为世界同行业巨头,号称“猪肉王国”。丹麦地少人少,但猪肉产量居世界第7位,占世界总产量的1.83%;猪肉出口量居世界第1位,占世界总量的18%左右,出口额占世界的22%~24%,年创汇维持在22~23亿美元。由于欧盟的限产政策,丹麦年生猪饲养量稳定在2 500万头,平均每人“养”5头猪。目前,丹麦养猪场数量正逐年减少,养猪农场由1978年的近8万户下降到现在的1万户。养猪规模逐年扩大,养1 000头的猪场从占总数的2.6%增加到15.1%,400头以上的大型农场成为养猪业的支柱,饲养量约占全国的90%,丹麦养猪业已实现现代化。猪每天的进食量由电脑控制,根据不同生长期定时、定量喂养,饲料输送全部自动化,饲养1 000头生猪仅需0.3个劳动力。

丹麦的专业养牛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6%,奶牛农场的平均规模从1982年的27头增加到目前的55头。由于欧盟的限产政策,20世纪80年代以来,丹麦牛的头数从300万头下降到198万头,其中奶牛从1982年的100万头减少到不足67万头。牛肉的产量16万 t,牛奶产量470万 t,人均牛奶占有量890 kg。在夏季,养牛业的饲料来源主要是牧草,冬季主要用青贮饲料、块根以及蛋白质饲料。丹麦的奶制品出口值比较稳定,基本上维持在13~14亿美元,其中鲜奶的出口值通常有4亿美元左右。牛奶除了用于饮用外,更主要是用于制造奶酪和黄油,也都有大量的出口。

丹麦的永久性牧场占农田面积的1/5,基本上实行草田轮作制,部分草场用作放牧,部分用作种植牧草和大麦混播或与大麦轮作。草场得到精心的管理,定期翻耕、播种、施肥,并且将草场划区,家畜分批轮流放牧。丹麦的草业生产有悠久的历史,经验丰富。半个世纪以来,丹麦出现了大批生产高质量种子的企业,使丹麦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草种出口国之一。丹麦草种品种多,能适应不同的气候条件,特别是冷季型草有巨大的优势。丹麦的草种种子在收获后都要送到指定的种子加工厂,由这些现代化的加工厂按客户的要求对种子进行烘干、去杂、检测分析,最后由公司的实验室发给证书。这种证书是根据丹麦国家检疫检测中心的标准,由丹麦农业部颁发的。

丹麦近十年来发展最快的是养禽业,规模也越来越大。每年肉鸡出栏1.12亿只,禽肉总产量17万 t,2/3用于出口。蛋产量8 800万枚,规模在1万只以上的蛋鸡场占总数的0.8%,为全国提供了73%的鸡蛋。

养貂是丹麦的特色产业,全国约有3 000个养貂农场,生产貂皮1 200多万张,貂皮产量占世界的40%左右,价值11亿克朗,90%供出口,但仍然供不应求。此外,丹麦出产的毛皮兽还有灰鼠和蓝狐。位于首都哥本哈根的裘皮中心是世界最大的生皮拍卖交易中心,交易量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交易活动每年6次,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买主300多家。

丹麦的肉类加工业非常发达。生猪屠宰线的前期工序如褪毛、开膛、切割等都由电脑控制,活猪输入,末端即可产出餐桌上的食品。生产线上的电子探针能自动检测出猪肉的脂肪含量、瘦肉率等十多个数据,根据固定参数,计算出每头猪的价格。猪肉加工厂从30多年前的80多个逐渐合并、扩大,变成了现在的五六个,且都是合作社企业。如丹麦王冠集团,是世界最大的猪肉屠宰加工出口企业,雇佣了1.7万名工人。丹麦王冠集团年屠宰生猪2 170万头,占丹麦全国屠宰量的90%,生产猪肉156万t,占欧盟产量的8.7%。丹麦猪肉的加工品主要是供出口的香肠、火腿、咸肉以及快餐食品配料。肉鸡加工厂有专门的人员检查鸡的卫生质量,对鸡肉含水量有特定的要求,加工后的鸡要按其重量分级包装、装箱并立即送到冷库速冻。所有的肉类加工厂都设有质量检测中心,贴上商标和质量合格标志,确保产品质量出口标准,以保障国际竞争力。丹麦还建有欧洲最大的干草粉厂,每小时可以加工20 t原料,除满足本国需求外,还大量出口。

2 丹麦发展畜牧业的成功经验

2.1 较早确立了畜牧业在现代农业中的主导产业地位 19世纪以前,丹麦也是一个以粮食种植业为主的典型的传统农业国家。到19世纪末期,由于蒸汽船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欧洲市场上大量充斥北美、俄国的粮食,使粮食价格下跌,饲料价格也随之下降。此时,丹麦政府并没有采取保护政策,而是引导农民开始了符合实际的历史性的战略转变,以廉价的饲料大力发展畜牧业,使畜牧业成为农业经济的主导部门。世界农业发展趋势表明,丹麦和许多欧洲国家所代表的畜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结构,优于传统谷物为主的生产结构,其最大的优点是具有非常高的劳动生产率。

2.2 有发达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丹麦被誉为合作社的摇篮,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有众多的合作社、协会、联合会、委员会等合作经济组织,涉及畜禽饲养、肉类制品、乳制品、裘皮、种子、水果蔬菜等行业,每个农户平均要参加3到4个合作经济组织。丹麦合作经济组织的起源是从养猪和乳制品行业开始的,因此其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非常成熟,形成了高水平的专业化、一体化服务体系。如丹麦养猪和屠宰联合会,全国一万个养猪农场都是该联合会的成员。该联合会负责制订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开发新产品,为农场主提供各项技术服务,开展产业内部合作,推动产业一体化中各环节的协调与合作等。在政治上,联合会代表农民的利益,适时向议会及政府提出有关法规的修改建议,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如丹麦加入欧盟后,该协会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派常驻代表,参与政府协调和制定猪肉产业相关的欧盟政策。丹麦的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及利润属于全体社员为原则的民主管理。农民是合作社的成员和股东,自己制订章程,选举董事会和任命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企业是由农民建立和所有的,农民既分享利润,也分担风险。丹麦牛奶和肉类的合作社有一条原则,即成员必须把自己的全部产品卖到合作社,其他合作社则以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合作社使中间商无插足之地,农民因而能够通过合作销售和加工获得较大的利益。

2.3 注重育种工作 丹麦生猪产业具有强大的国际竞争力,其“丹育计划(Danbred)”功不可没。为保障丹麦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丹麦养猪和屠宰联合会建立了一个庞大的育种体系,称为“杂交育种计划(以下简称丹育计划)”,联合了44家种猪场,约60个种猪群。丹麦种猪育种是交叉繁殖,以丹育兰德瑞斯、丹育约克夏、丹育汉普夏和丹育杜洛克4个纯种体系为基础。第一代为核心群(GREAT GRAND PARENTS),共有6 400头纯种母猪。在此基础上培育出第二代(GRAND PARENTS),即种猪繁殖群,又在此基础上,培育出生猪生产群(PARENTS),目前约有100万头。生猪生产群繁殖的仔猪育肥后,供应屠宰厂。丹麦在育种过程中非常重视种猪测定工作,其中央测试站根据选育标准对具有一定期望值的种畜进行检测,只选留出最好的种猪。经过长期选育,丹麦种猪不但生长快、瘦肉率高、母猪产仔率高,而且体型规格统一,便于机械化屠宰。丹麦的种猪(包括精液)世界闻名,不但满足本国市场,还大量出口。如杜洛克猪原产于美国,但丹育杜洛克目前已优于美国杜洛克。丹麦还重视提高母猪产仔率,通过提高受孕率,减小胎中猪仔体积,达到一胎多产的目的。按专业计算,丹麦目前母猪平均每胎多产仔猪0.23个,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

2.4 注重卫生安全 丹麦家庭与消费者事务部下设兽医与食品管理局,负责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国有11个区设置了地区兽医与食品管理局。丹麦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卫生检疫体系,全国的专业兽医负责牲畜检疫,撰写检疫报告以及在出口活体牲畜时负责边境防疫工作。国家级实验室对送交的抽检样本进行经常性的化验,以避免疫病的发生。每个屠宰场都有国家兽医部门派驻的卫生检疫人员和实验室,这些公职人员由政府财政供养,其工作和收入都不受屠宰场的约束,有绝对的业务权威,一旦发现问题可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可关闭工厂。通过多年努力,丹麦基本消灭了各种危害猪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其猪肉的沙门氏菌检出率仅为1%,是世界上沙门氏菌检出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丹麦还建立了完整、可靠的可追溯链条系统。企业食品生产所用的原料都有原始来源记录、使用记录和流向记录,制成品的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都有连续记录,倘若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卫生问题,可通过电脑迅速追根求源,找出出现问题的环节。丹麦法律严格禁止饲料中使用催长剂、荷尔蒙等生长激素。

2.5 注重环境保护 丹麦极为重视环境保护,努力将畜牧业造成的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丹麦的屠宰厂对生产线上的废水实行净化处理后循环利用。为防止氮流失和污染地下水资源,猪的粪便要经过发酵处理后制成肥料,按规定的时间(春秋两次)施入田间,施肥的种类和数量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每户农场主在政府主管部门都有自己的注册号和相关材料,粪肥和化肥施用后必须通过电脑网络向农业部报告,农业部门定期抽查,确保施肥不致污染环境。丹麦的法律对农场的面积和农场主可拥有家畜的数量都有限定,规定了农场土地面积与施肥量的比例。每个农场饲养家畜的数量不超过500个单位,1个单位相当于一头奶牛、3头种猪、30头生猪或2 500只肉鸡。但一般农场在达到250个单位时,相关部门和机构就要对其环境效应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再决定是否同意其扩大规模。

3 丹麦发展畜牧业的几点启示

3.1 调整农业结构,充分发挥畜牧业的主导产业作用 由于辽宁省气候适宜,饲料资源丰富,国家已将我省列入畜牧业主产区,畜产品“北产南销”的势头将继续扩大。我省应当借鉴丹麦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发挥饲料主产区的比较优势,种植业要根据养殖业实际需要,适时调整种植业结构,逐步实现以生产粮食为目的传统农业向种植业服务于畜牧业的现代农业转变。

3.2 以畜牧业为突破口,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丹麦的经验告诉我们,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越高,利益越能得到保护,收入越高。发达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使政府有更多的精力和财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卫生安全。目前我省养殖业方面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虽有一定基础,但还很不完善。我们要借鉴丹麦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完善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其更好地承担起推动我省畜牧业发展的重任。

3.3 建立联合育种机制,提高我省种猪育种水平 近年来,我省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力度,并在国外引进优质种畜禽的同时,加强了品种选育工作,这将有利于摆脱“引进-扩繁-退化-再引进”的不良循环,我们要学习“丹育计划”模式,依托科研院所,运用计算机网络,组织省内有条件的原种猪场,建立联合育种体系,形成自己的有一定规模的核心群种猪,加强种猪后裔测定,进行开发性育种,提高猪种的质量和竞争力,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3.4 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动物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如果不转变粗放散养、人畜混居的落后生产方式,公共卫生将时刻受到威胁。我们要加大对标准化畜牧小区的扶持力度,用产业化、标准化和无害化的要求来规范养殖业的发展。

3.5 发展生态畜牧业,走农牧结合的循环经济之路 畜禽粪便治理是随着规模化养殖的发展出现的新课题。我们要学习丹麦“粪肥还田”的经验,走循环经济之路。一要科学规划养殖布局,使其养殖规模与周边农田的承载消纳能力相匹配;二要扶持饲养场(户)建立防渗型堆粪场(池)和污水处理系统,严防粪污渗入地下污染水源;三要扶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利用畜禽粪便生产生物有机肥,实现“畜多-肥多-粮多”的良性循环。
我愿化身石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只希望她能从桥上走过,我能看一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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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0 1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畜牧业相对落后的中国要实现上诉的养殖结构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
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自己想要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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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0-11-20 1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冰吻 的帖子

技术这个东西是可以借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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