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出口登记---路有多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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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0 11: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口登记现状:
绝大部分农药是由当地客户作为登记申请人取得登记的;
极少部分企业在海外注册有自己的公司,可以作为登记申请人申请产品登记;
中国农药企业或外贸公司只提供部分(要求较高的国家)或全部(要求低的国家)登记资料帮助当地客户获得登记。
中国目前主要在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登记产品,在发达国家如欧盟、美国、日本获得产品登记的很少。

全球农药登记要求的发展趋势
趋势一:要求更多资料:  
美国的重新登记 (Re-registration from 1984, FIFRA Amendment for Re-registration 1988, Food Quality Protection Act 1996-Children’s food safety);
欧盟农药重新登记: (Directive 91-414-EEC)
澳大利亚农药重审:Australia Chemical Review (regularly).
其他: 不断更新要求,如韩国、泰国要求GLP报告;
后果:  增加登记投入
趋势二:越来越多的国家实施相同产品登记制度
US-EPA 相同产品登记;
欧盟也采用FAO 相同产品认定体系;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减少对新来源的原药(相同产品)和制剂(相同产品和极相似产品)的资料要求;
拉丁美洲巴西、阿根廷、巴拉圭、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墨西哥、洪都拉斯等国已经实行相同产品认定体系;
南非和肯尼亚也对相同产品登记减免资料要求;
中东沙特阿拉伯和埃及:  开始要求原药产品的组成和分析方法。

实施相同产品登记制度后果:
** 节省登记投入:  使专利过期产品(generic products)价格下降;
** 对中国产品的双重作用:
对以前登记要求较低的国家增加了登记投入;
对以前要求较高的国家,减少了登记投入。
** 欧美等的资料保护(补偿)使相同产品登记费用仍然很高。

1.中国农药出口登记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经过10几年的发展,中国农药出口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出口到160多个国家),出口登记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到国内(供应商)-国外(客户)“两头热”的状态;
各国针对中国农药采取了新的政策和登记要求,促进了中国农药企业的进步和登记意识的加强;
国内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进行登记投入的热情空前高涨,国外客商受益良多。

2.生产企业越来越成为出口登记的主体,外贸公司的出口登记需要依靠生产企业的支持
随着近几年国内外交流的快速发展,国外客商对中国农药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的了解大大增加,一些国家的政府和某些客商对工厂越来越重视(黎巴嫩、约旦、埃及等);
外贸公司逐渐失去了往日的“出口主角”地位,已往作为登记主体(作为生产者)的地位逐渐丧失,工厂在登记申请材料中的生产主体地位逐渐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体现,瞒天过海或打擦边球的做法越来越行不通了;
生产企业与外贸公司在出口登记上的诚信合作已经成为必然!

3.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农药出口登记的申请者或者登记证持有人仍然以各国客户(合作伙伴)为主;
一直以来,中国农药出口登记主要是支持客户登记(客户是申请人和登记证持有人),我们的生产企业或/和外贸公司都是供应商而已;
目前中国支持登记的客户主要是中小客商,极少是跨国公司(他们已经拥有自己的登记)。但是中国生产企业确实在为跨国公司供应产品。
未来一段时间,随着各国对专利过期产品的逐渐开放,跨国公司以外的中小客商会大量需要中国农药产品,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农药生产企业和/或外贸公司仍然需要支持他们去的登记,他们仍是登记申请的主体。我们还是供应商而已。

4.  出口登记热潮已经到来,是否越多越好?
外商蜂拥而至,争夺供应商的现象已经出现。
国内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登记投入热情空前高涨(澳洲、法国、巴西等国外实验室异常繁忙)。
出国登记申请增加迅速(印度企业也很快)。
如巴西从2006年开始实行相同产品登记以来登记申请增加很快(见表格)。
阿根廷已经登记的970多个原药中(2008),有近200个来自中国。阿有2822个制剂登记。目前一家印度公司在同时申请40个产品的登记。
登记更多产品的结果是什么(在如亚洲的巴基斯坦)?

5. 现有出口登记方式决定中国农药“国际品牌” 难以实现
以客户为申请人的登记,登记的是客户的品牌,我们只是原料供应商,在标签上甚至看不到中国企业的名字,只有在政府登记公告里才可能有中国企业的名字;
世界上多数国家要求本地企业或个人才能申请农药登记,所以中国企业只有在国外开办公司或者雇佣当地人才能实现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登记的目的;
没有销售渠道,自行登记的意义有在哪里?自我品牌实现的前提是首先拥有销售渠道!

6. 跨国公司对市场的垄断阻碍中国农药出口登记模式的突破
跨国公司一直垄断市场(80%以上),我们的主要合作伙伴在夹缝中生存,他们也不会轻易让出其销售渠道;
跨国公司在新农药开发速度放缓的情况下,通过其他方式与专利过期产品的中国生产企业合作,继续垄断市场(购买产品   参与研发和生产?);
中国企业很难找到与之共享销售渠道的伙伴。

7. 中国农药拥有“跨国公司(占有更多市场份额)”,可能是突破农药出口登记现有模式的唯一道路!中国拥有跨国公司的唯一出路只有收购现有的跨国公司!收购跨国公司,我们是否已经准备好?

登记为市场服务,市场目标决定登记之路有多远!
问题:   中国农药产量占全球总量的多少(1/3-1/2)?
              我们的市场份额又是几何(1/10)?
              我们是否永远做供应商?
              我们要有跨国公司么?
              我们要各自为战, 还是合作共赢?
              谁代表中国农药?
目标:   最低目标(小目标):我们的应该是争取更合理的利润!
         最高目标(远大目标):拥有1-2个跨国公司,占领更大市场?
1、技术(人才)上的差距:生产技术、GLP服务、登记人才;
2、登记投入资金:部分企业完全有能力在支付很多国家的登记费用;
3、市场目标:为实现小目标的登记工作通过进一步努力可以实现,但是为实现远大目标,仍然任重道远!

总结
** 如果我们登记的目标仅仅是为了争取更合理的利润,那么登记的路并不遥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目标下,我们可能会在国际市场上形成恶性竞争性登记,使我们离目标越来越远!结果是:国内生产的恶性竞争加上国外登记的恶性竞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降价服务!那么出口登记的路可能会很快走到尽头!
**  如果我们的目标更远大,要求争取更大的终端市场和利润更高的终端市场(可能需要有我们中国人的跨国公司),那么我们的登记模式就需要改变,出口登记工作仍然是任重而道远!
Are you my Snowman?
发表于: 2010-11-20 1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农化登记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啊 !!!顶了
本帖来自中国农资网www.nongzi.me 农资论坛:www.nongzi100.com
发表于: 2010-11-22 14: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搞过出口或国外登记。学习了
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发表于: 2010-11-22 19: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农资 的帖子

这个版块几乎没有什么人关注啊
Are you my Snowman?
发表于: 2010-11-22 1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于经纬 的帖子

看帖子数量就知道大家都不了解这个 顶上去给大家看
Are you my Snowman?
发表于: 2010-11-24 14: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登记确实了解的少.
发表于: 2010-11-24 19: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叶儿 的帖子

早晚得了解的,不是说要与国际接轨吗,那条件应该也会慢慢统一吧
Are you my Snowman?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0-11-24 2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知识贴,顶起来了
发表于: 2010-11-25 17: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加勒比海带 的帖子

谢谢支持,顶起来: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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