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业新政定稿 将获“全方位”支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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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1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23日从工信部获悉,《农业装备产业发展政策》已经完成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农机产业有望获得“全方位”政策支持。

  日前,工信部召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中国农机工业协会、有关科研机构和主要农机企业代表共16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共同审议了《农业装备产业发展政策》的征求意见稿。

  据记者了解,相关支持政策包括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工业企业按20%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除农机企业增值税继续执行13%税率外,销项额大于进项额的留抵额实行当年退还企业。

  在投融资方面,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具备条件的农机骨干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和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国内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应优先给予大型农机骨干企业建设项目融资支持。

  此外,中小型农机企业也将享受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制造业倾斜。

  为鼓励农机企业做大做强,国家鼓励有技术、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兼并,收购和重组农机具及配件制造企业。在当天的会议上,工信部副部长苗圩指出,下一步,工信部将做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颁布产业政策、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农机工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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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4 12: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啊!
发表于: 2010-11-24 13: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无忧の大海 的帖子

呵呵,确实是好消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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