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定村民建房人均面积不超65平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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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4: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安日报12月13日报道 市规划局近日出台了《村民宅基地自建住宅规划审批管理办法》,从今年11月15日起,城九区新建的村民自建住宅若未按管理办法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拆迁时将不纳入补偿范围。

  村民自建住宅应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据悉,该办法所指村民宅基地的范围是西安市城九区。办法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自建住宅的,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并参与本村集体经济分配;申请自建住宅应依法申请并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民宅基地自建住宅应严格控制标准。一般情况下村民在宅基地自建住宅,人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5平方米以下,层数为2层,屋顶至地面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

  建筑面积超标乡镇街办不予受理

  申请办理的程序为,村民申请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向村民委员提出申请,持宅基地使用证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村镇规划及相关规定提出初审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区规划分局核发许可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乡镇街办不予受理,区规划分局不得进行规划许可:近期规划改造,拟建用地已列入征用范围的;村民所在村庄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使用原有宅基地翻建住宅虽符合村庄规划,但无《危房鉴定书》或已超过本办法第五条人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占压城市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控制范围的;没有村庄规划的。

  据市规划局监察队杨队长介绍,正常情况下,从初审到办结,规划许可证办理大约需要30至45个工作日。

  超规划建设将处超建总造价10%罚款

  办法同时规定,村民自建住宅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规划审批许可等资料和证件。村民取得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许可证自动失效。村民个人建造住宅应当在工程竣工三个月内,向当地街办书面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街办验收合格后将相关资料交原发证机关备案。

  对未经规划许可或超出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由所在乡镇街办责令限期拆除超建部分,并按超建部分工程总造价的5%-10%处以罚款。对妨碍阻挠执法或以获利为目的,组织村民突击加建的个人或组织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至县、户县、高陵县、蓝田县村民自建住宅规划管理可参照该办法执行。

  申请自建住宅应依法申请并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时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常住户籍证明、村委会书面意见及相邻住户的意见;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建筑设计方案图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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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均65,也不错,不知老乡答应不?
发表于: 2010-12-13 14: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叫你乱搭建,呵呵,不过已经搭建的怎么办啊?
发表于: 2010-12-13 16: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我是农资人 的帖子

人均65,没院子了,以后家里人少了,连二楼都不能修。
中国农资联盟农资论坛www.nongzi100.com
发表于: 2010-12-13 16: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我是农资人 的帖子

这还用问,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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