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版主 发表于: 2013-3-22 09: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一些地方政府取消对农资产品的招标采购

江苏省2013政府农资产品招标采购又开场了,此次招标产品,第1包是农药(杀菌剂) 多菌灵?三唑酮 35%;第2包是氰烯菌酯 3.5%;第3包是农药(杀虫剂) 吡蚜酮 31.5%;第4包是肥料(叶面肥料)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 (大量元素型-液体) 15%。其规模将明显超过2012年。从表面上看政府对农资产品的招标采购是一件利国利民服务三农的大好事。但事实并非如此!

一些网友对政府招标采购农资产品产生质疑,问:一、政府招标采购实施后,零售商和经销商将何去何从?农民是否真的能从政府招标采购中受益!

二、据网友反映,去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利用农资产品招标采购这个机会为本部门与自己谋利,并认为政府采购,看似冠冕堂皇,其实内中暗藏很多玄机!

三、还有网友反映:政府招标采购的初衷是想为农民更好的服务,但采购过程不公开、不透明,而且招标的农资产品农民使用后反映效果并不理想。

四、有许多地方政府招标采购的农资产品并没有发到农民的手里,而是被一些权势“关系户”低价套走转手去谋福利了。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政府部门搞农资产品招标采购有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的嫌疑,这对农资经销商不公平、对农药生产企业也不公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不公平。

其一、此举虽然利国利民,但违背了市场公平竟争的原则,不可取!

其二、农资经营商依法纳税、证照齐全、属合法经营谋生,现在政府部门利用国家补贴资金搞农资产品招标采购,这就等于与农资经营商争利,长此下去、农资经营商如何生存与发展,又如何促进市场繁荣!

其三、对农药生产企业不公,我国农资生产企业都是农业部定点的生产企业,其农资产品三证齐全,合理合法,但大多数农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由于不入招标单位的“法眼”、而被拒绝门外。这叫一家欢喜百家忧,对整个农资行业公平带来负面影响!

其四、政府对农资产品招标的采购过程与划拨流程是否合理合法?费用是经济?政府招标采购的农资产品使用效果有没有跟踪调查?

其五、此例一开,将来各行各业都搞政府统一招标采购,那市场运行法则在哪里,是否又要重新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3-3-22 13: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政府招标都是外行指导内行 ,屁股准定脑袋
“蕾丰”不是人  “蕾丰”是棉农心中的神!
一喷苗齐壮    二喷蕾铃多    三喷桃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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