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毒生姜继续追踪 [复制链接]

二维码

挺:0 | 贬:0 | 收藏: 0 | 阅读数:6223 | 回复数:2

发表于: 2013-5-9 09: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地紧急排查“毒生姜” :
       事件被曝光后,广州、山西和江苏等地紧急检测市场上在售生姜,一时之间,产自山东地区的生姜备受“关照”。

  近日,央视报道山东潍坊一些地方姜农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植生姜,所产生姜不仅对人体危害巨大,而且还会污染地下水。即便如此,部分种植户为保证生姜产量和自身利益,仍明目张胆滥用剧毒农药。事件被曝光后,广州、山西和江苏等地紧急检测市场上在售生姜,一时之间,产自山东地区的生姜备受“关照”。而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不得不感慨:像这样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能否来的更早些?
  据报道,近日,山东潍坊峡山区姜农被媒体曝出违规超量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而当地姜农都知道这种剧毒农药的“厉害”,这样生产的生姜只外卖,自己不吃。对此,不少网民对此表示后怕,如此剧毒物质,为何能蒙混过关?
  一般而言,果蔬等农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大多由所用农药引起,过量使用和违规滥用都会造成农产品中有害农药残留物的超标,因对人体的巨大伤害而无法入市销售。而近日曝出山东潍坊所产生姜竟然被施用剧毒农药神农丹。
  据《新华每日电讯》5日报道介绍,神农丹主要成分是一种叫涕灭威的剧毒农药,50毫克就可致一个50公斤重的人死亡,所以不能直接用于蔬菜瓜果。2010年有媒体报道,在安徽省灵璧县因为食用使用过神农丹的黄瓜,导致13人急性中毒。而在近3天的时间里记者走访峡山区王家庄街道管辖的10多个村庄,发现这里违规使用神农丹的情况比较普遍。田间地头随处可以看到丢弃的神农丹包装袋,姜农们都是成箱的使用神农丹。
  值得关注的是,潍坊当地出产的生姜分出口姜和内销姜两种。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所以出口基地的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
  据《羊城晚报》7日报道称,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所以出口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同属于潍坊市管辖的安丘市生姜种植面积有15万亩左右,其中大多数供出口,就受到严格的管理,每个镇和街道,每个社区,每个村都设有农药监管员和信息员,对农药的经营和使用实现无缝隙监管。
  相比对外销农产品种植和采摘环节的质量监控,“毒生姜”轻易就蔓延至国内果蔬市场的情形就尤为引人深思。外销与内销的监管力度完全不同,这也让无良农户有机可乘。对此,不少网民表示,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内外有别”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但“出口管得好、内销管不住”仍让人大跌眼镜。
在“毒生姜”事件被曝出后,包括广州、江苏和山西等多个省市开始对辖区内菜市场上的生姜开展大规模的抽检行动。据悉,广州一果蔬批发市场检出300斤山东毒生姜,并采取了销毁处理。

  据中新网7日报道,日前浙江杭州近江水产农副产品市场被曝检测出5斤“毒生姜”,引起市民担忧。记者走访杭州市大小农贸市场发现,近江水产农副产品市场的生姜已经全部下架,整个市场不再销售生姜。另外,从杭州市余杭区农产品监测中心获悉,杭州最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近两日对流入该市场的每批生姜均进行抽检。
  而在广东,仅江南市一个果蔬市场就销毁了300斤的有毒生姜。《广州日报》8日报道,江南果菜批发市场送至广州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的8份山东姜样品,经检查确认有1个样品不合格,检出含有神龙丹的主要成分——涕灭威。为此,江南市场对该批来自山东日照地区的300斤不合格生姜采取销毁处理。另外,江南市场还要求对场内来自山东地区的生姜进行重点抽检。
  其实,国内多地区如此大规模、极为严格的抽查和监管行动,不仅很难让普通市民就此放心的购买生姜,反而让人感叹:如果这样严格的抽检行动来的更早些,恐怕“毒生姜”早就无处遁形了。
  但事实往往不尽如人意,据《经济参考报》7日报道,与出口姜的严格管理不同,潍坊地区生产的内销姜对农药残留实行的是抽查制度,一年抽查不了几次,无论是做内销姜生意的姜贩还是农户,对这种抽查都不太担心。

(潍坊)生姜市场出货量降两成多: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有农户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进行生姜种植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5月4日晚,公安部门刑拘了销售“神农丹”农药的果树(蔬)医院负责人周某某,当场查获5袋“神农丹”和一些空包装箱。
       2013年5月5日开始,潍坊市峡山区组织由公安、农业、安监、食安办、环保、街道等部门参与的5支调查队伍细密排查,对全区9866亩生姜种植面积,每户进行取样并送到第三方检测,消除隐患。在潍坊安丘市大黑埠村的安丘姜蒜批发市场,5月7日生姜批发价格为1.2元/500克,较风波前下降0.3元,市场出货量也下降两成多。

(全国)生姜市场出货量影响不大:
       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10多个村庄种姜时违规大量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引起公众极大关注。昨天记者走访西安市部分农贸市场了解到,这起“毒生姜”事件对西安生姜市场影响不大。

记者在建国门综合市场和胡家庙蔬菜批发市场看到,正在销售的生姜,零售价在3元至3.5元不等,部分市民在购买时会多问一句“这姜是哪里产的”。在建国门市场一位家庭主妇对记者说,“从电视新闻中看到这一则消息,生姜平时用量不大,但不可缺少,所以有些担心。”



       在胡家庙批发市场,一位生姜销售摊主说,西安目前销售的生姜,主要来源于西安本地、东北、四川、河南、山东、云南等地,其中四川和云南是以个体比较小的小黄姜为主,而销售的山东生姜,也主要来自青州和沂水等地。目前销售情况及价格与前几天没有太大的差别。

昨天下午,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正值生姜集中上市的旺季,全市销售生姜的批发市场有4家,较大规模的经营户40家左右。有关山东潍坊“毒生姜”事件的报道播出后,工作人员加大了相关市场销售生姜的抽查检测,到5月8日为止,农药残留检测还未发现异常情况,消费者可以放心消费。有关专业人员提醒消费者,去皮食用、碱水浸泡可减少或溶解生姜毒素成分。


我们都是好样的!本内容来自中国农资联盟农资论坛www.nongzi100.com
发表于: 2013-5-9 09: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毒生姜事件:底线失守,谁都难逃“互害”厄运

一下文字摘自网络:
      总有一天我们会发现,“互害”这两个字不算过份地描述出了我们的现状。发生在食品安全领域种种无底线的溃败,已经为我们提供了鲜活的例证。比如最近短短几天里,“病死猪”、“老鼠肉”、“‘毒药姜”等问题农副产品接连被曝光。而以“毒药姜”为例,山东潍坊有些姜农使用“神农丹”种姜,神农丹主要成分是一种叫涕灭威的剧毒农药,50毫克就可致一个50公斤重的人死亡。
  不出所料的是,“毒药姜”的种植者表示,“我们自己吃的姜不使这种药,另外再种一沟”。许多食品生产者不肯食用自己的产品,大抵已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当河南新乡一家造纸厂附近的农民说,“地里产的粮食都卖了,我们自己都不敢吃。”福建福鼎市某村的农民也表示“我们都不敢吃自己种出来的大米了。”而当某致癌金针菇生产企业坦言“自己生产的,自己一般不吃”之时,某知名饮料厂也被曝员工从不喝自己生产的饮料。但是,为何当许多人都努力使自己免于被伤害时,却又总是一再地成为那个害人者?
  在这种情形下,那个自称为“无良农民”的徐清元的出现,是有意义的。这个据说曾经生产毒产品而后改邪归正的农民表示,“卖假奶粉的绝不会给儿女吃假奶粉,但他能保证不吃我的毒白菜吗?卖假酒的能保证不吃毒肉吗?养鸡卖饲料的能保证不喝假酒吗?你觉得你占了便宜,我觉得我占了便宜,最后大家同归于尽。”事隔多年,我已经没办法找到关于徐清元说法的出处,以至于怀疑他是不是一种杜撰,但这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一句流传甚广的话的确指出了一个互害型社会的实质:当我们本身作为施害者而存在,最终没有谁能免于被伤害。
  我注意到,一些公共事件发生后,我们总是很容易地找到政府部门以及体制性原因。这固然没错,但谁能说,在政府及公权力之外,同样处于社会架构重要一端的民间社会及公民个人,没有一些更值得关注的问题?但是一直以来,我们常常会主动避免将过错指向芸芸众生。正像一说到中国人,就难免定性为勤劳、勇敢、善良一样。但不论是回避,还是空洞定性,其实都包含了许多让人不以为然的自欺欺人。社会学家孙立平在观察黑砖窑事件时发现,弱者对弱者的残害,可能会达到一种更残忍的地步。他由此得出的“穷人祸害穷人”结论,亦正是一种“互害”。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在一个“互害”社会里,同样没有人能置身事外。不论是食品安全,还是建筑质量,不论是山西的黑砖窑,还是佛山的小悦悦,不论是安元鼎事件,还是各种环境事件,互害型社会所展示的尊严感以及安全感缺失,无疑是整个社会道德沦丧的一种反映。于是,我们就这样生活在一个多么奇特的时代场景之中: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害者时,每一个人也不由自主地在成为那个作恶者。我们一边对于道德沦丧的状况感同身受并深恶痛绝,一边却又常常变成自己所痛恨的那种人。这到底是国民劣根性所在,还是一种酱缸文化的继续?
  一个社会的道德现状,绝不是一件与我们大多数人无关的事情。如果说社会道德沦丧,那么又是谁构成了这个社会?而当我们每一个人都开始抱怨社会道德已经严重沦丧之时,我们每一个人本身,难道不同样是它的参与或推动者吗?这不是可以埋住鸵鸟头的沙子。不论是向更弱者抽刀,向更强者献媚;不论是更多地孰视无睹或同流合污,还是种种向不确定的社会公众输出一些不以为意的恶;不论是欣欣然拥抱社会道德的状况如鱼得水,还是在假装落寞之余以道德的现状作为自甘堕落的理由,其实最终在加剧社会“互害”的程度,也在进一步恶化我们的道德生存环境。
  我们最终需要有徐清元式的觉醒与悔悟,最终需要从“互害”式社会中走出来。在这之中,不仅需要少一些受害者心理,更应少一些报复社会的心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与此同时,勿以社会道德沦丧来作为个人缺德的理由,勿以体制问题作为我们逃避公民责任的借口。人人守底线,社会才会有底线。除此之外,任何对于道德现状的顺从,对于公民责任的规避,都不可能使社会实现有建设性的道德重建。良好的社会道德,亦即公民社会目标之所在。而所谓公民社会的培养与发育,不就是一个政府组织与民间社会共同成长的过程吗?
我们都是好样的!本内容来自中国农资联盟农资论坛www.nongzi100.com
发表于: 2013-5-9 22: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该追踪

快速回帖 使用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