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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应符合的要求 项目 指标 高浓度 中浓度 低浓度 总养分(N+P2O5+K2O) ≥ 40.0 30.0 25.0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 70 50 40 水分(H2O) ≤ 2.0 2.5 5.0 粒度(1.00-4.75mm或3.35-5.60mm )≥ 90 90 80 氯离子(Cl-) ≤ 3.0 注:1、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4.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1.5%。 2、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为“枸溶性磷”,可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若为氮、钾二元肥料,也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 3、如产品氯离子含量大于3.0%,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含氯”,可不检验该项目;包装容器未标明“含氯”时,必须检验氯离子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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