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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春秋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的家禽要及时补免。 (1)种鸡、蛋鸡免疫 雏鸡7~14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初免,也可使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进行初免。在3~4周后可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开产前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强化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免疫一次。 (2)商品代肉鸡免疫 7~10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初免,2周后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3)种鸭、蛋鸭、种鹅、蛋鹅免疫 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4)商品肉鸭、肉鹅免疫 肉鸭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肉鹅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初免后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5)散养禽免疫 春、秋两季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各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6)鹌鹑、鸽子等其它禽类免疫 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或参考鸡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剂量根据体重进行适当调整。 (7)调运家禽免疫 对调出县境的种禽或其它非屠宰家禽,要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禽流感强化免疫。未进行强化免疫的(1周龄内雏禽除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 (8)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30公里范围内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强化免疫。 (9)受变异毒株威胁区免疫 对宁夏、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含青岛)、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含大连)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H5Nl,Re-1+Re-4株)替代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Re-1株)免疫。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其中,H5——H9二价灭活疫苗的使用同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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