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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近日发布第2290号公告,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试验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农药登记试验相关管理办法,经农业部部考核,批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等27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批准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等17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扩大试验范围。药效(包括室内活性验证)、残留和环境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毒理学试验单位有效期五年。 新增试验单位名单(27家)
扩大试验范围单位名单(1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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