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资电商,政府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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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中仁者 发表于: 2015-10-22 11: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谈到农资电商,我们总是对农资生产企业和农资经销商讲很多,要如何如何来应对,造成了一种一谈农资电商就是农资人的事这样一种错觉,忽视了农资电商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价值,忽视了其他层面——比如政府对农资电商发展的重要作用。其实,无论是作为农资也好还是电商也好,在很大程度上来说,都是一种公共产品或者说公共服务。既然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就与政府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发展农资电商,也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力。

农资电商与政府的关系
      农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众所周知,政府有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四大经济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之一。当前,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是政府非常重要的经济活动。而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农产品品质、农业生产发展方式、农村经营体制以及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等各个环节的现代化,才能谈现代农业。农资,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性要素,农产品提质增效的关键因素,影响农村经营体制和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元素,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可以说,没有农资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没有农资的发展,就没有现代农业的发展;没有农资的创新,就没有现代农业的成功。农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政府要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而且应该从农资入手,将农资发展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切入点,才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推进农资发展是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农业发展是多方面的。要推进农业发展,需要多层面发力。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农业的基础条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本要求。农业发展同时还有来自于农业本身的内在要求,那就是农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农药、农肥、农机具等都是农资,这些农资,才是农业生产的内在因素。因此,推进农资发展,本质上就是推进了农业发展;抓住了农资,就抓住了农业;政府要对农业进行调节,从农资入手是非常直接有效的途径。
      农资的政策依存。农资的发展,随着农业的发展而发展,可以促进农业发展,也可能阻碍农业的发展。农资的能动性可能被忽视。当农资的发展与农业的发展相协调时,农资促进农业发展;当农资发展与农业发展不相适用时,农资的发展可能破坏农业的发展,农药农肥等农业投入品的滥用和不当使用,使农地质量被破坏,农业可持续发展受影响就是最直接的反映。从这一角度来看,发展农业,必须要抓住农资,要使农资发展与农业发展相适应。在这一平衡过程中,政府对农业包括农资的调节,是通过政策来保证的。通过产业政策、补贴政策、扶持政策、约束性政策等,来确保农业和农资的协调发展。从另一角度来说,农资实际上是对政策有很大的依存性,需要政策来保障其发展,农资的政策依存,实际上就是农资对政府的依存。
      农资既是农业生产当中的基础性因素,也是农资工业、农资流通、农资市场环节的主要因素。农资如何从产品自身的生产环节通过流通进入农产品生产环节,使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生产有效融合,这就是农资流通的问题,也是政府发展农业的重要问题。农资电商,是农资流通的发展方向,农资电商在改变农资营销模式的同时,还无可避免地改变农产品生产、流通、体制,改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变农业效益增加渠道,甚至对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节点也有改变。农资电商,应该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政府推进农资电商改革发展的价值意义
      电商是市场流通的重要形式。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发展模式的现代化和信息化,市场流通的地域性差别越来越小,市场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一个行业就是一个市场合作多个行业一个市场的概念基本形成,而在这些市场导向中,促使市场越来越融合,对接越来越顺畅,流通越来越繁荣的关键就是电商。当前,在我国虽然由于不同的地域条件和行业差别以及资源布局等,电商的发展呈非均衡发展的态势,但电商将成为流通的主要形式这一点毋庸置疑。农资电商,目前在农资流通环节很多农资产品都在自觉或者不自觉地通过电商的方式进行交易,所以,农资电商,终究是农资流通的未来,农资电商,也必然会成为农资市场的主渠道。培育和引导市场发育,为市场成熟提供保障,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本质要求,为农资电商提供政府支撑,是确保农业和农资跟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重要着力点,所以,对农资电商,政府要引导。
      电商需要公共资源做支撑。发展电商,单靠行业本身是无法做到的。电商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决定了电商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的特性。电商是电子与商业的结合,是高度的信息化商业模式。信息化建设,就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信息化发展,不是松散的社会力量能够形成的,也不是某一单一的行业能够形成,需要有全面、系统、广泛的公共资源基础。政府推进电商发展,实际上也是对公共资源的再布局和再规划,是确保市场繁荣、确保资源均衡利用、确保社会共同发展的策略。发展电商,除流通环节的努力之外,政府的公共资源是主要的动力源泉和支撑,离开了政府的推力,无论是电商还是农资电商,都不可能走得太远。
      电商发展需要规范。电商,是随着信息化发展而发展的一种新型流通业态,其交易过程是完全意义上的产销分离,交易的完成需要以信誉和信用为前提,也可以将电商市场理解为半虚拟的交易市场,在以实体市场为主体的交易和消费习惯作用下,对电商必然存在一定的观望态度和适应性;而且,在电商的发展过程中,无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法律、制度和机制上的缺失;农资电商,作为农资流通的新业态,既有农资的特殊性,也有电商的特殊性,发展农资电商,其中也存在着很多缺失。诸如农资的“三包”责任落实,产品回收渠道,技术推广等问题,需要根据农资电商的具体实际,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而这些需要规范的方面,必须要建立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给予明确要求,这些工作,行业引导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政府的主动作为。

对农资电商存在的几个误区
      认为农资电商是市场的事。毋庸讳言,发展农资电商,离不开基层政府对农资电商的理解和认识。而目前一些基层政府对发展农资电商,实际上并不很热情,存在着一种认为农资电商是一种市场行为,市场行为是市场的事这样的态度,对农资电商如何抓,从哪里入手,甚至由哪一个部门来协调处理,都没有明确的认识,有一种放任其自由发展的观念。笔者曾经和某县级供销合作社的负责人谈起过农资电商物流的问题,该负责人对农资电商既没有兴趣也没有思路,虽然知道有发展农资电商的相关政策,但具体情况不明,区域发展规划也不清楚,好像农资电商与这位农资流通主渠道的负责人没有关系一般。其实,这位负责人的态度,也说明了当前农资电商在基层政府当中的态度。
      认为农资电商是商家的事。电商电商,当然是商业模式,商业模式由商家来考虑,商家是电商的主体,也是受益者,农资电商是农资商家的,与政府没有太多的关系。一些基层政府对发展农资电商,缺乏必要的计划和规划,也没有必要的措施和配套政策来推进,对上级的政策精神也往往还是停留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通知回应通知这样的层面,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将其视为商业活动的一种形式而已。
      认为农资电商是看不到政绩和积经济效益的事。农资电商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较大的投入,而农业作为比较效益低下的行业和产业,也看不到良好的税收和经济效益。所以,一些基层政府对农资电商态度暧昧热情不高,与发展农资电商看不到政绩,看不到财政税收等实际经济效益等也不无关系。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地方,要花钱花精力来解决农资电商发展的问题,也是具有一些困难的。
      这些问题,是发展农资电商站在政府角度可能出现的问题,需要政府调整思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认真加以解决。

发展农资电商,政府准备好了吗
      发展农资电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农资流通的基本方向,也是政府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政府发挥经济调节职能的职责所在。政府要在发展农资电商中主动发力,促进发展。
      1.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要根据农资电商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实际,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农资电商发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农资电商发展沿着法治化的轨道发展。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农资电商行为,解决农资电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维护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农资电商的管理。基层政府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机构,整合部门职能,正确判断和分析农资电商发展当中可能出现的环节和问题,落实监管责任,使农资电商发展在政府引导、行业协同、市场平衡的架构下健康发展;要形成促进农资电商发展的长效机制,将农资电商发展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制度保障。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要科学规划布局电商资源,加大对电商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对农村电商资源布局,要根据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布局农资电商资源和产业资源;要从当前和未来农村的实际出发,结合发展农资电商的具体要求,在网络资源配置、金融资源配置、物流资源配置、农资技术资源配置包括地名、门牌等行政资源配置上下功夫,解决农资电商发展的具体问题;要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对农资电商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突出区域特色,培育实力强、信誉高、服务优、功能齐的区域性农资电商平台;加快产业培育,形成特色产品,以地方产品优势促进农资电商发展,为农资电商解决产品始端和终端问题,引导农资及电商市场健康发展。
      3.打击处理危害农资电商正常发育的行为。要制定和完善基层政府依法管理农资电商的权利清单,加大对危害农资电商和农资市场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吸取多途管理管而不理的教训,落实管理责任,解决农资电商有人管、能管好、管到位的问题;加大对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防控坑农害农行为;强化对农资电商环节的产品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建立和完善技术平台,推进农资技术远程教育,解决农资电商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完善企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生态功能分区,对影响生态功能的农资产品实行限制性措施,确保农资电商物流的针对性和效益。
      4.协调农资和电商营运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要规范农资电商营运,加强信息、金融、商务、市场、农业(农资)、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平台,实现相关资源信息共享,解决农资电商管理方面的问题;积极推进农业保险进入农资和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推进农资电商风险处置机制完善;延伸农资电商服务链条,推进农资电商进入农产品生产环节,节约农资电商资源,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益,为农资电商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文/谭铁安

发表于: 2015-10-22 11: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高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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