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剂科学使用策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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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7 08: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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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诊断症状

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用来调控植物生长发育过程的,要针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首先要正确诊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例如瓜类、茄果类生产中出现化瓜或落果现象,就应根据情况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花粉发育不良、阴雨天气等造成的授粉受精不良,还是因为水肥供应不足无法坐果,或是营养生长过旺抑制了生殖生长。如果是授粉受精不良,则可以通过使用生长素、赤霉素和细胞分裂素,促进受精或未受精子房膨大,形成有籽或无籽果实,同时抑制离层的形成,达到保花保果的目的。如果是肥水供应不足引起的果实发育不良导致的落果,则施用生长促进剂也无法满足植物生长的营养需求,反而更容易导致果实畸形,必须补充营养,增施肥料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是营养生长过旺抑制了生殖生长导致的无法坐果,则应该通过抑制营养生长来促进生殖生长,再使用生长促进剂则只能起反作用。早春因地温较低、植株根系活动弱,吸收功能差,黄瓜、番茄易产生严重的花打顶和沤根现象,此时如果盲目大量喷施保花、保果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就只会加重花打顶、沤根生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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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选用和合理使用

了解症状后,还要了解生长调节剂的性质和功能,对症选用生长调节剂。每种植物生长调节剂都有其应用范围,超范围使用很容易发生药害。如防落素可安全有效应用于茄科蔬菜的蘸花,但如果应用在黄瓜、菜豆上,就很容易导致幼嫩组织和叶片产生严重药害。在叶菜中促进生长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如应用到瓜类蔬菜上就可能引起徒长,甚至可能使开花结果受到影响,最终导致产量下降。
植物生长调节剂在适宜的时期施用才能达到预期效果,而施用适宜期则应根据使用目的来确定,使用时期不当,不仅达不到使用目的,有时还会导致药害。如使用乙烯利诱导雌花,处理时期也十分关键,黄瓜应该在幼苗1~3叶期进行,丝瓜应在幼苗2叶期进行,瓠瓜则应该在4~6片真叶时期进行,子叶期喷药不起作用,处理时间过迟则早期花蕾性别已定,达不到诱导雌花的效果。
蔬菜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效果对温度等外界环境条件有着一定的要求,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应在一定温度范围内进行,使用浓度也应随着环境温度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通常温度高时应用低剂量,温度低时应用高剂量。否则,温度高时用高剂量,就容易出现药害,温度低时应用低剂量,又达不到增产效果。如防落素在番茄上应用,即使在正常用量下,气温高于30℃或低于15℃都易产生药害。高温时易使番茄脐部形成放射状开裂药害,低温时则形成脐部乳突状药害。因此在夏季高温条件下以及保护地环境中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要十分慎重,应选用较低的浓度,初次使用最好先进行浓度试验,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鉴于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温度比较敏感,即使春秋季使用时也要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通常在上午9点之前或下午3点以后施用,切忌在烈日下喷施;同时还应避免在雨前使用导致药剂流失,通常喷后7~9个小时后下雨,药剂已进入植物体内,就不必补喷;如果喷后短时间内遇雨,则应酌情补喷。
此外一般蘸花保果类调节剂里含有2,4一滴等一些易飘移的化学成分,有风或高温天气时施用易飘移,造成植株叶片或相邻敏感作物产生药害。在选购农药时,要仔细阅读农药标签。标签上标明了农药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信息。根据标签选购、运输和贮存农药,并严格按照标签知道进行用药。农药标签具有法律效力,如按照标签使用出现问题,可以追究厂家的法律责任,能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要科学合理地使用生长调节剂,避免对植物生长调节剂过分依赖的观念,切忌盲目扩大使用范围,擅自加大使用剂量,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尽量用较低的浓度,较少的次数,严格掌握喷药间隔。同时要根据温度和环境的变化灵活掌握使用浓度、使用时间,使用时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夏季或温室中使用时尽量用较低的浓度,以免产生药害。
由于不同国家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残留标准有所差异,因此在进行外销蔬菜产品生产时,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更要慎重,应事先查询有关标准,以便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达到出口标准。欧盟、美国、韩国等对多效唑在蔬菜上的残留要求非常严格,日本对生姜、大葱、洋葱、胡萝卜、萝卜、黄瓜等蔬菜上的多效唑残留要求均不得超过0.01mg/kg,美国、欧盟、韩国等国家和组织对上述蔬菜中的多效唑残留也要求为“不得检出”。因此在生产销往这些国家的蔬菜产品时,生产中不应使用多效唑,以保证产品质量。
按照有机蔬菜生产的有关规定,在有机蔬菜生产中,不得使用人工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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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试用试验

由于作物种类和品种不同、气候条件不同,同样的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效果可能有所差异,因此在开始大范围使用某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之前,特别是使用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之前,比较稳妥的方法是先

进行小规模的试用试验,用推荐的浓度按照正常的使用方法在少量植株上进行试用,如果没有发生异常反应,则可以进行扩大推广,如果发生异常反应,则应视情况严重程度,降低浓度或剂量,或调换生长调节剂种类,再进行试验,直至使用安全无害为止。很多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教训告诉我们,这种预备试验虽然会消耗一定的人力和时间,却是安全高效使用生长调节剂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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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栽培措施的配合

植物生长调节剂只是调控植物的生长发育过程,却不能为生长发育提供基础营养成分,不能代替肥料、农药和其他耕作措施。对于使用者,正确估计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摆正其在农业生产中的位置,是非常重要的。赤霉素、萘乙酸等是促进植物生长的,如果施用后没有良好的肥水供应,植物生长发育缺乏原料,则无法达到增产的目的。萘乙酸、吲哚丁酸等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插条生根,其前提是苗床管理措施要适宜生根,比如保持一定的温度和适度等。利用2,4一滴处理番茄落花落果问题,也必须配以行之有效的栽培技术措施,如整枝、施肥、浇水等,否则即使保住果实,由于缺乏养分供应,果实虽多但个头细小,多畸形,经济价值不高。

本文选自《植物生长调节剂科学使用指南》,如需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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