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8-16 14: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几何时,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启动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雷霆万钧,声势浩大,但是农资市场造假为何依然泛滥,屡禁不止? 原来,基层农资市场覆盖一张灰色保护网——执法经济。
何谓“执法经济” ?
 农资曝光 forum
央视《焦点访谈》曾以“谁在收‘保护费’”为题,报道了县(以下称某县)工商部门发布“红头文件”,向所有经销商户征收“保护费”。县工商部门把“收费罚款”指标分解到区、段、组,最后落实到人,每位执法人员罚收任务平均3万元,并把收费罚款与工资、奖金、福利挂钩,对超额完成任务的,超出部分100%奖给个人,完不成任务就按比例扣发工资和各类补贴,还影响评优晋级。有关人员解释说:只要营销商户积极交费或者多交费,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撑腰”。言下之意,即使你违规经营,也可以为你亮开绿灯。

改革初期,农资产品市场全面放开,民营企业和经销商如雨后春笋,随之假冒伪劣产品崭露头角。与此相应的是市场管理机构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就全国来说这可是相当庞大的数目,在当时国家经济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只有采取“自收自支”或“半收半支”措施供养这批执法人员。这就是全国很多地方实行的“执法经济”。既无法律规定,也无法律约束。

种子执法: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山东省某县种子管理站有8名执法人员,全为“自收自支”,就是说全年工资福利和经费完全依靠“执法经济”解决。一位企业老板说:种子企业都守法经营了,去罚谁啊?为了生存,执法人员主要挑毛病找碴儿。经销商天天提心吊胆,随时会遭遇罚款临头。这样过日子不是长事啊!于是双方商定:全县7家注册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每年上交2万元的保护费,集资14万元;全县167家种子经销店,每年交2000元的管理费,集资33.4万元。两项加起来约50万元,平均下来可以保证每位执法人员年收入5、6万元,这样除去“五险一金”,在县域经济可也算是衣食无忧的好差事了!

种子行业有段流行语:育种的不如繁种的,繁种的不如卖种的,卖种子的不如套包的,套包的不如执法的。谨小慎微的种业老板宁愿选择支付贿赂成本破解“执法经济”,而不愿意也不敢通过法律途径去和权力部门较真儿。老板说:逢年过节,公司都要装满一车礼品,提上一兜红包,挨门挨户“求神拜佛”,保佑一年平安。一位地方官员说:这不是哪一级政府或哪一个部门能解决的事,也不是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问题。制度性垄断导致企业的微观主体地位在市场中难以确立,干预了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行,归根到底说还是政府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在种业市场化进程中,我国实行了一种自上而下的越放越大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报道说,中国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虽然经过几次清理,一些基层管理部门不肯放权让利。本该由政府承担的行政管理费用,通过收费罚款方式由管理对象承担。执法与收费相结合,使执法的公正性大打折扣。“吃 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不管是套牌种子还假冒农资都予放行,只要农民田间不出事就万事大吉。这样一来,遵纪守法经营者加大了成本,违法套牌经营者靠“保护”而危害社会。实际上这种执法和收费密切相连的体制,将基层事业单位变成了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的保护伞。收费罚款已经成为扰乱市场秩序、危及农资企业生存的一大公害。

请您注意,不仅农资、种子部门有“自收自支”人员实行“执法经济”,连畜牧、林业、渔政、质检、物价、粮食、交通部门都有“自收自支”执法人员,甚至派出所也有正警、辅警、协警之分呢!这些执法人员的临时性、低收入以及卑微的社会地位,正在侵蚀着法律和执法机关的尊严。 来源:新浪博客
发表于: 2017-10-21 19: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性问题,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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