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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收紧后,是进是退?
正当业内对近日审议通过的《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议论纷纷的时候,5 月11 日山东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此举意味着农药大省山东在经过多次修改、征求意见之后,将收紧农药经营权,实行经营许可制。此外,浙江要求从今年起经营农药必须具备农艺师资格证书。多省先后提高农药准入门槛,农药经营权收紧,对于行业而言,是进还是退?
事实上,在2004 年之前,我国农药领域实施的是经营许可制度。2004 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该制度被取消。而随着农药经营放开后,农药经营门槛降低,经营单位数量猛增,导致农药市场秩序混乱,假冒农药、劣质农药(有效成分不足,甚至为零)直接通向乡村,禁限用农药任意使用难以杜绝,违禁、超限、超量使用农药屡禁不止。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农药残留超标。去年海南的“毒豇豆”事件,更将这些矛盾推向了高峰,这或许也是海南省此次“痛下决心” 的原因之一。据悉,至2013 年,海南全省仅设2~3 家农药批发企业, 注册资金在1 亿元以上,每家设18 家市县区域配送中心;设零售企业205 家左右,原则上规定每个乡镇1 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 万元。
对此济南仕邦农化仪海亮表示,农药经营再次实行许可制将是未来的一个方向, 如果不专营就解决不了科学使用农药的问题,而农药残留显然已经成为目前公众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另一方面,农药经营许可制将淘汰一批规模小以及只有规模没有质量的经销商,通过优胜劣汰让优秀的经销商获得更好的发展平台。目前海南只保留2~3 家农药批发企业的做法有点“过”,仪海亮认为,逐步淘汰是比较合理也是更为广大经销商接受的做法。或者采取走市场准入的方式,对农药经销商提出一定的要求,不能给钱就办证,而是要通过提高经销商素质等手段,提高经营门槛。
摘自《农资导报》 2011-05-24 农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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