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铁规十条》论企业务虚之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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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5: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铁规十条》论企业务虚之道
本人到一家名企去应聘高管,看到该企业的厂房车间、办公大楼、员工宿舍等产所,到处都挂贴满了时髦的标语口号。尤其是该企业的《铁规十条》让我有点晕,特别是《钱规》第二条:严守纪律,人人平等。第三条:下级坚决服从上级,个人服从团队。第四条:有条件要执行,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执行。第七条:敢于承担责任,下级失职必须追究上级责任。我都不知道这些所谓的《铁规》是怎么弄出来的。
首先讲讲《铁规》第二条,严守纪律,人人平等。你说一个企业除了老板不尊守纪律外,谁会不尊守纪律。不尊守纪律就意味着扣工资奖金,就意味着下岗。
所谓人人平等。完全是虚伪之言。试想,不论是社会还是企业怎么可能人人平等,企业老板整天开着奔驰宝马到处游荡,而业务人员业出差跑业务,只能坐公共汽车,坐火车还不准坐卧铺,难道这也叫人人平等。企业高管一年上百万年薪,而员工拿二千块钱一个月、还要扣这扣那,这也是人人平等。
《铁规》第三条:下级坚决服从上级,个人服从团队。众所周知,“下级服从上级”这连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性问题,把它作为《铁规》有画蛇添足之嫌。
“个人服从团队”我想问,是服从那个团队?是销售团队,还是服务团队。再请问,老板要服从那个团队,门卫他属于那个团队。如此《铁规》完全模糊概念,混淆责任。
《铁规》第四条:有条件要执行,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执行。其意思就是要求企业员工,老板买了原材料给你、你要把产品生产出来,老板不买原材料给你、你也要把产品生产出来,否则你就是违反了企业《铁规》,就要扣工资奖金。对业务人员来说,老板给产品给你销售、你要完成任务,老板没有产品给你销售、你也要去完成任务;至于你是去偷、还是去抢、老板不管,但你们必须要完成企业交给你的销售任务。
《铁规》第七条:敢于承担责任,下级失职必须追究上级责任。本人认为这是搞连坐法。然而,现在问题是,下级失职用什么方法去追究上级的责任。如果老板决策管理失职失误去追究谁的责任。
联盟管理 发表于: 2012-10-26 16: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想告诉大家什么呢?大家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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