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药害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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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16: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药药害处理
农药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在给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同时,由于其使用技术的不当,往往事与愿违,给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即药害。
药害认识:农药对生物都具有刺激、抑制、或毒杀作用,农药对作物表现出的这些生物活性,凡是不符合人们希望的,影响到农产品的产量或品质,就称为药害。有些农药在使用后,特别是有些除草剂使用后,作物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异常症状,但其后迅速恢复正常,不影响中后期的生长,也不会导致减产,则不应将其视为药害。
一旦出现药害,该如何处理,这是一个困扰厂家和经销商的一大问题,处理不好,还会给公司造成很坏的影响。处理一个药害,要从技术层面、法律层面以及业务层面上进行。本文主要从业务层面上论述如何处理药害。
一、        确定属于哪一类药害,以便鉴定和处理。
按农药种类分:杀菌剂药害、杀虫杀螨剂药害、除草剂药害
不同农药种类引起的要害症状不同,除草剂较易引起药害,且影响较大,不好掌握;杀菌剂使用技术较复杂,常由于使用不当引起药害;杀虫杀螨剂发生药害相对较少一些。
按发展快慢分:急性药害、慢性药害
急性药害一般在使用农药后几小时或者几天内出现,主要表现为:种子发芽率下降,叶片出现斑点,叶片穿孔,整个叶子出现失绿、卷叶、畸形、落叶等,果实出现斑点、锈点、色点甚至脱落等。慢性药害一般在施用农药后十几天甚至更长时间内表现出来,其主要表现为:光合作用减弱,花芽形成和果实成熟迟缓、矮化、畸形、风味、色泽恶化;籽粒不饱满,穗、根基部畸形,产量降低,品质变差。
从性质来看:恶意、非恶意
一般来讲,农民如果没有很严重的问题是不会蛮不讲理的,更不会诉诸法律手段(参照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般都是通过经销商处理。但不可排除被某些人些恶意骗取金钱,甚至一些经销商故意坑害厂家的现象。这种现象虽为少数,但性质较恶劣,厂家处理也比较棘手。
案例:湖南汨罗,湖北沙隆达的克百威颗粒剂在玉米上市涌出现了药害。在测损失的时候,从一条路上量是500亩面积,从另一条路上量又是500亩。最后没有种任何田的村长获利8000元。
二、        处理药害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态度
药害一旦发生,应该及时补救,及时处理,息事宁人。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采取“不回避、不拖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
三、        该如何处理:
1、        从技术层面上鉴定
公司委派人员或者请当地植保专家到发生要害地块亲自查看、取证,调查分析原因,确定使产品本身原因,还是使用不当造成的。
产品方面:质量是否合格、产品是否正规(三证)、是否过有效期、“注意事项”中是否标明,甚至可以出具化验报告。
使用方法调查项目:使用时间、使用方法、使用浓度、是否与其他农药混用、作物生长时期、施药时气象条件等。
对于一些不能不能确定原因或者用户死搅蛮缠甚至无理取闹的,可以通过试验的方法验证,毕竟事实胜于雄辩。
2、对于一些较小的药害,可以有经销商直接解决,厂家避免直接接触,否则容易小事化大甚至恶意敲诈。对于范围较大、程度较重的,厂家应与经销商共同出面,接触当地村委会领导并施以好处,妥善处理。
3、如果最终确定是产品原因导致药害,厂家包赔损失,应客观准确评价,测算面积和产量必须有厂家人员亲自出面测量,具体赔偿数额和费用承担参照公司具体规定。
To sever the farmer
联盟管理 发表于: 2010-12-30 16: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农民大哥!
联盟版主 发表于: 2010-12-30 22: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支持,以后多发帖啊。。。。   哈哈
发表于: 2010-12-30 23: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是一些好办法啊 不过还是要切合老百姓的 能给老百姓赔的还是要尽量减少老百姓的损失啊
心在中国农资联盟 欢迎有心之人加入
发表于: 2010-12-30 23: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顶一下
发表于: 2010-12-31 09: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害处理要得当!
发表于: 2010-12-31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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